回到蘭花鎮後,陳興第一時間內,就帶著人到鎮長府報道。

    “哦,行了,快去忙吧,別打擾我工作。”書房裏,夏德·辛克萊正拿著畫筆,在畫布上東一筆西一筆地畫著。據伍,鎮長畫的是船與大海,但怎麽看都像是孩童的塗鴉。定眼看去,右下角還有個掌印,也不知道是誰的。

    離開鎮長府,陳興帶著人回到蘭花鎮三隊的營區,迅速分配了房間,讓他們安頓下來。在這裏,男性隊員和女性隊員是分開營區的。但由於整個蘭花鎮守備隊的女性隊員不到總人數的十分之一,所以都集中住在鎮上女性辦公人員的宿舍樓。

    第二,陳興就開始著手接管第三隊的地盤。

    整個蘭花鎮有六個分隊,分管六個區域,還有一支直屬鎮長的城防部隊。

    其實白了,城防部隊是用於軍事的,平時就是訓練、巡邏,保護城鎮的安全。而陳興的第三隊,則是對內管理的,除了基本的薪餉外,都是自負盈虧的。如果放在大災變前的社會體係中,前者相當於“正規軍”,後者相當於“地方警察”。

    陳興的地盤大致上可以分成三塊,分別是商業街的中段、一個社區和兩個貧民區。

    商業街就是開店做生意的地方,比如阿麗雅的槍械店、狗王的機車店。陳興每個月,都要向店主收取商業稅,然後七成稅款上交鎮長,三成留下來在作為團隊的開支費用。

    社區,則是公民的居住地,一般都是鎮長的眷屬、追隨者,或是追隨者的眷屬等等。總之,就是和鎮長有關聯的紅龍公國公民。

    而貧民區,就是流民的聚集地,人口流動性較大,治安也不好。不過他們人數最多,是邊緣鎮最重要的勞動力來源。比如鎮長府裏就有不少流民。在服務一定年限後,或是擁有足夠的貢獻,鎮長就會為他們遞交申請,加入所在的公國,享有該國的公民權利。

    總而言之,陳興的日常工作就是收取稅金和維持秩序。

    不過,管這麽大的地方,十來個人是遠遠不夠的。這時候,就要靠他自己的經營了。獲取更多的利益,聘請更多的“編外人員”。從某種意義上來,如今的陳興,也算是個微型領主了。

    隻是這個“領主”,鎮長一個命令就能撤掉,毫無保障罷了。

    上午十點,陳興帶著隊員們,走上了大街。人員齊全後,他要做的第一件事,自然是收稅。

    “老板,近來生意可好?”陳興走進狗王的機車店,微笑著問候道。

    “來收稅的?”狗王看了看陳興的肩章,又看了看他身後的隊員,皺著眉頭問道。

    “這是上頭的命令,我們也是混口飯吃而已。”陳興略顯歉意地道。上次來買車,對方還給他貸了款的。但一碼歸一碼,現在立場不同了,該收的稅還是要收。

    “多少?”狗王沒好氣地問道。

    “葉隊,這家店的月稅是多少?”陳興轉頭看向葉陽白柳,問道。昨晚上,他毫不憐香惜玉地,讓三名女性隊員通宵查賬本,然後將地盤內二十二家商店的商業稅全部計算出來。

    現在除了資金緊缺外,他還需要通過收稅這個舉動,向地盤內的人宣誓他的權利。

    “9金銀6銅8裏。”葉陽白柳翻開記事本看了一下,麵無表情地道。

    “怎麽這麽多!”狗王吃驚道。

    “上個月汪波沒來收,現在又過了十,一起算上。”陳興道。

    “你……”狗王張了張嘴,但最後還是沒什麽,有些不高興地道,“新官上任三把火,行吧,你是老大,你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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