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黨亮也對那節目不是很有興趣。

    他現在可以扯虎皮了:一個是唐靜柔的事,他一直在忙,另一個,他答應了貝遠明寫歌的事兒,現在說有眉目,要專心創作,這可沒人能挑得出理去。

    實際上,治安官的歌實在是不好寫,在他經過的那些世界裏,治安官、醫生、教師,從來都是並列的三大德行職業,沒有足夠的德行和情操,是承擔不起這幾個職業稱呼的——可是能達到道德標準的人,也一向都是少。

    所以這幾個職業,毀譽參半,感人的是真感人,招人恨的也真是打死都不冤。

    尤其是治安官很多工作是無法對外公開的,這就導致了公眾對他們的有很多誤解,治安總局、部委之所以每年都要做表彰大會,不是因為別的部委友他們也得有,單純就是為了做宣傳。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視其斃於風雪,這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千萬眾裏也沒有一個會多看一眼——不然《賣炭翁》為什麽是千古名篇?他寫的好嗎?一般。為啥出名?因為除了他就沒人寫這個啊!

    現實如此,人性這般,所以這宣傳的活兒,不好幹,可又不得不幹。

    黨亮要說創作能力,那是沒有的,但是“創作”出作品來,難不倒他,就是可選擇的目標不多。

    之前還琢磨著要選什麽角度,正好和貝明遠一起的那一期綜藝播出,之後網友們的討論讓他有了想法。

    在他的記憶裏,有一首不是那麽轟動,但是知名度也挺高的歌兒,是某個關於臥底的電視劇的主題曲。

    說起來,這不是他手裏相關主題最好的歌曲,可是他現在,不具備拿出那些歌曲的能力,他的職業也還是會為他帶了一些爭議的——他並不想作為這個行業中的受矚目者,畢竟同行裏正常人都不多,何況他這麽優秀。

    雖然有自負的嫌疑,可是這確實是黨亮的真實想法:他們這個行當,沒有什麽幹淨地方,他如果把自己洗得太白了,對行業發展不是好事,會有人一葉障目,該有的整頓哪怕是延緩一天,都是他的罪過。

    練習生並沒有什麽好日子過,不過這是入行的基本要求,想要幹這行當就得吃這份辛苦,這本來沒什麽,可是行當裏真正出頭,靠的卻不是這些,這不是騙人麽?

    入行的時候說要這要那,結果要開工了,卻說這些都不重要,還得另外投入些別的——這不就是純純的詐騙嗎?那一早的時候就按照開工的標準選擇不好嗎?為什麽還要搞之前的那些呢?

    因為做練習生雖然不掙錢,可是簽約的時間都很長,節約費用都很高卻又不是高的離譜,很多時候一個公司沒出過偶像,賺的卻比出過偶像的那些公司還要多——這還僅僅是冰山一角。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