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按照節目組的思路查了下去:現場有八枚戒指,其中兩枚是婚戒,新娘那個在大哥手裏,新郎那個在伴娘那裏,這個是要在儀式上交換的對吧。”

    黨亮看向了劉偉和何丹娘,結果回答他的卻是劉誌輝“劉策劃”:“對,之前我在何丹娘那兒找到了個婚戒,剛才不是交上去了,還以為是他們之間有感情糾葛,忘了戒指是要換的這個事兒了。”

    這話頓時引來一陣嘲笑,婚禮策劃竟然忘了流程,實在是不像話,尤其是現在又出了“人命”,區蓮當場就叫囂著要他退錢——結果沒想到,在劉策劃的劇本裏,這場婚禮的錢還沒收呢。

    先幹活後收錢,好人啊。

    一番混亂之後,話語權又回到黨亮這邊,而他一舉自己的左手:“還有五個戒指在我這裏——我這個身份,這麽帶戒指沒有毛病吧?當然,沒有血。

    還有一個戒指,在劉大哥手上,不過我還是那個意見:這個線索,聽聽就好,因為屍體是劉大哥和劉策劃兩人搬出來的,而我,有的是時間去洗手,所以除非把現場送去去專業機構做完整的痕跡檢測,不然這個線索毫無意義。

    現場還有那個錄像,裏麵有我、劉大哥分別和死者的爭吵,這個之前區新娘提過,你們也看過了,所以證據目前就這些。

    結合其他的證據,那麽基本就是鎖定是劉大哥了。”

    劉偉當時就懵了:“不是,這怎麽是我呢?不應該是你嗎?我是知道他是臥底的啊,我怎麽能殺治安官呢?我哪有那膽子啊?”

    貝明遠則是認真的記著筆記:“證據指向現在是二劉的嫌疑比較大,但是你的理由是什麽?”

    黨亮抖了抖手:“案件過程現在是清晰的,有人,和死者談話,談的不是很愉快,於是惡從心頭起,怒向膽邊生,一回頭,抄起攝影機架就把人開了瓢兒,然後做了非常粗糙的藏屍

    ——如果是真實案件,就這個現場我至少能找到一百種手段,找到足夠的證據把凶手釘死在犯罪的恥辱柱上。

    很傻你知道嗎,從沒見過如此……我們家鄉話叫der啊,就和傻接近但傻的方式不太一樣的……嘖,現場。

    但是我不會告訴你們的任何一種手段,不會給你們機會學這個的。

    所以這個現場先就這樣,我們來梳理一下死者的人際關係,凶手就非常明顯了,因為隻有他,有必須殺死,我們這位好二哥,芒城犯罪團夥的終結者,履曆十年初心不改的優秀臥底,今天這場婚禮的男一號——‘甄新郎’。

    說實話,他要是不拿個一等功,我真的不同意的。

    先從時間線上的開端說吧:我們三個人,於八年前結拜,劉大哥,甄二哥,我就是黨三弟啊,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誓要同年同月同日死——當然現在就是二哥先死。

    然後我們開始了在芒城的創業,不過我們沒走正道,混街頭來著,為了我們的野心,就拜大佬嘛,到處找老大投靠。但是找一個,死一個,不是鋃鐺入獄,就是被繩之以法,最短的那個連三天都沒挺到。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