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嬴宏和嬴政都沒工夫再讓眾人平身。

之後嬴宏又講了一些新政之下的諸多具體事務,大多都是之前在北平時就已經定下並已經開始實施了的。

比如全民製的一年四次常規醫療檢查,全民製的教育製度,全民製的工作退休和養老製度,由政府包辦的全民製的婚喪禮葬製度等等。

而由於嬴宏此次頒布的新政將市級和鎮級拉平了,所以供給工資標準也稍有修改。

正國級不變,一年仍是一萬錢八百公斤主糧,副國級及以下有提高,副國級是一年八錢七百公斤主糧,中央常任委員級是七千五百錢六百五十公斤主糧。

中央委員級和中央部級相同,皆是一年七千錢六百公斤主糧,新增的中央司、廳級和省部級也與省級相同,皆是一年六千五百錢五百五十公斤主糧。

市級、市廳級,鎮級鎮廳級皆是一年六千錢五百公斤主糧,再往下的區級、區委會和村級、村委會也是稍有提高,一年皆五千五百錢四百五十公斤主糧。

百姓平民與奴隸卻未變,仍分別是一年五千錢四百公斤主糧與一年兩千五百錢兩百公斤主糧。

而爵位供給工資標準中,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皆未變,仍是之前所定的標準,但王爵的標準改為了一年兩千錢兩百公斤主糧,下降了五十公斤主糧,公爵的標準改為一年一千五百錢一百五十公斤主糧,上升了五十公斤主糧。

這些是沒辦法的事,嬴宏倒是想向下找齊,但實際情況不允許,新政之下不僅精細劃分了官員等級和職權,更在大秦帝國內新增加了許多職業,不向上找齊,哪有空檔給這些新職業製定合理的供給工資標準。

至於在人力生產勞動上,工業生產所用的人力勞動倒是沒什麽問題,隻因為已經內定為中央工業部長的墨木還在南方主理地方政事沒有回來,所以中央工業部的事嬴宏要等墨木回來後再細談。

而在農業生產上卻需要大的變革,因為即使暫且不論貴族每人有十二畝耕地的標準,隻說百姓一人八畝耕地,若無組織無政府參與,百姓哪耕作得過來那麽多地。

所以為了不使已經開發出來的耕地又變成荒地,也為了能再開發出更多的耕地,嬴宏製定製度。

皇族、貴族、百姓、奴隸所領受的耕地麵積各按其標準分配,但農作皆由中央農業部負責。

中央農業部下設的農業生產組織局主要責任就是領導各地方村生產隊的,所以之後大秦帝國的土地農作、畜牧養殖皆由各地村生產隊負責,生產工具皆是國家出資,非村生產隊的百姓和奴隸不必再參加農業生產。

而每年的農業所得亦皆由政府按統一價格收購,除去納稅外,其土地所得價值皆為所領耕地之人的利益。

還有就是有關大秦帝國股份的事,實際上現在的大秦帝國除了很少一部分,如李斯等人的私營工廠和私人商隊外,絕大部分的工農商業都掌握在嬴宏一人的手裏,其盈利名義上雖是大秦帝國中央政府的,但實際上仍是嬴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