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好久,一個好心的貨車司機救了他。在醫院裏,醫生想盡辦法也未能留住他的那條右腿,看著殘缺的右腿,李亞軍抱頭痛哭,生不如死,而身上僅有的1萬多元錢也全部用盡。

    當警方找到丁丁住的別墅時,別墅已換了主人,丁丁一家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以後,李亞軍就隻好拄著拐杖在全國四處流浪,靠討口過日子。

    2004年4月,李亞軍拄著拐杖好不容易艱辛地回到了四川,回到母親身邊時,老人一時難以接受這殘酷的現實。得知兒子借種生子的坎坷經曆後,頓時昏厥了過去,從此便一臥不起。

    2004年12月24日,李亞軍的母親在哀怨中含淚離開人世。麵對母親的離去,李亞軍的內心負罪很深,他再也無顏去麵對那熟悉的鄉鄰及異樣的眼光。

    在母親墳前跪了三天三夜,李亞軍重重地在墳前磕了三個響頭,便一瘸一拐地頭也不回向遠方走去,開始了他漫長的乞討路……

    這是一起借種生子的鬧劇,從法律角度講,是絕不允許;從人倫角度講,是極不道德的。綿陽市世紀風律師事務所廖律師說,《婚姻法》第2條規定: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製度。她認為,這些女子在沒與丈夫離婚的情況下,登報"借種"生子,違反了《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製度。

    借種、借腹生子問題不僅會造成遺傳病的擴散,侵害婦女的健康,影響人口的素質,而且還牽出我國立法上的空白,如何對借種、借腹生子的雙方進行處罰,應當追究什麽樣的法律責任,這些問題都需要有相關的法律來確定。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