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孫衛宗的鼓勵,林方政直接了當拋出了第二個問題。

    “如果說省直單位派遣幹部,可以用約束措施,畢竟派過來的都是35歲以下的年輕幹部,比較有前途。那從下麵派過來的幹部,單純用負麵約束去管理的,會顯得很單薄。人都是有盼頭才會有動力,在嶽山的時候,幹部招商引資積極性被調動起來,主要也是因為有很實在的激勵措施。”

    話剛說完,孫勤勤就急忙說道:“嶽山的那一套什麽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獎勵措施千萬別搬到省裏來了!”

    “為什麽?”

    “你在嶽山這個虧沒吃夠啊,王定平給你求情才免於處分,可千萬別摔第二次。省裏麵隻會更嚴,你看現在哪個省直單位還敢亂發獎金?連《公務員法》規定的正常加班補助都不敢發了。為什麽?不發什麽事都沒有,發了被紀委知道,每一筆錢都要說得清清楚楚,不然等著挨處分吧。再說了,嶽山能有專項資金給你發,商務廳可沒有專項資金給你。就你們處室一年下來那十多萬的人頭經費,根本不夠看。”孫勤勤顯然對林方政兩年前因為違規發放津補貼差點導致提拔副處失利的事情心有餘悸,此時見他又要琢磨獎勵激勵的事情,心裏難免有些焦慮。

    所謂人頭經費,就是按照每個處室的幹部級別核算,然後打包分配的辦公經費,處級、副處級、科級檔次不同。這經費也不是給個人的,而是掛到每個處室的賬上,供該處室購買日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出差報銷、公務接待等,全年金額固定,超出自負。當然也不是隨便用沒有監管,每筆賬都要按程序簽字後報財務備案才行,不然也是違規的。

    林方政當然知道再像嶽山經開區一樣發放獎金,肯定是不可能的了。這兩年的省廳工作經曆,讓他早就看得透透的了。

    在省廳,除了政策規定的年底績效和綜治獎金外,那是真的一分多餘的錢都不會有。原先在經開區,每年工會經費如果有結餘,雖然不能直接分錢,但是可以趁著年底前換成物資、提貨卡等福利發給全體幹部職工,賬目處理就不多說了。還有一些其他的小數目的、小範圍的各類比賽、評選等活動,也能借此給幹部職工謀點福利。

    可到了省廳,這一切蕩然無存。每年工會活動根本沒有舉辦過一兩次,一般也是去紅色教育基地,花費很少的那種。這樣就會導致每年都大量黨建工作經費、工會活動經費等等用不完,最後寧願爛在賬上。

    從客觀上講,省廳確實是嚴格按規矩辦事的,沒有任何違規的行為,值得肯定。

    但從現實和人性來說,省廳領導的自律意識就一定比基層強嗎?人人都是聖人嗎?當然不是。還是源於風險對衝之下的人情淡薄。

    違規的事情總是會有一定風險,小違規、擦邊球不代表一定不會被追究,隻看領導有沒有選擇以及如何選擇。

    在基層一個局,局長正科級。如果想調動積極性幹出點成績來,不拿真金白銀去贏得幹部的喜歡,光靠下麵那聊勝於無的股級幹部崗位,是完全做不到。在這種情況下,即便是踩了違規的線,他也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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