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曼站起來,就往外跑。

    董禮一愣,跟著跑。

    跑到街了,唐曼看著,找著什麽……

    “你幹什麽?”董禮跑過來問。

    “沒事,沒事。”唐曼轉身上樓。

    唐曼坐下後,讓董禮看手機在河邊拍的腳印。

    “這是什麽腳印?”唐曼問。

    “三角兒的,前麵有兩腳,後麵半圓,是羊。”董禮說。

    “確定?”唐曼問。

    “很確定,因為我爺爺養過一隻羊,從小我就和那隻羊玩。”董禮說。

    “噢。”

    “你剛才看到了什麽?”董禮問。

    叫婉進來了,唐曼擺了一下手。

    叫婉過來坐下,董禮就點菜。

    “喲,這怎麽瘦了?”唐曼問。

    “天天受氣,還能不瘦?”叫婉說。

    “肯定和辛邊有關了,你請客,不在你自己家的店裏請,到外麵來,這說明了問題。”唐曼說。

    “嗯,你也學會分析了,不錯。”叫婉說。

    “別廢話了,說說你的事兒。”唐曼說。

    “我把辛邊給打了。”叫婉說。

    唐曼和董禮都愣住了。

    “你能打過辛邊?”董禮是質疑的。

    “我是警官學院畢業的,比武的時候,第二名。”叫婉說。

    “喲,真看不出來。”董禮說。

    “打了,然後呢?”唐曼問。

    “住院了,沒有然後,然後還不知道呢,要懸,辛邊非得把休了不可。”叫婉捂著臉。

    “因為什麽?”唐曼問。

    “42天沒回家。”叫婉說。

    “打得好。”董禮說。

    唐曼瞪了一眼董禮,也明白叫婉的意思。

    “沒事,我來幫你處理。”唐曼說。

    喝酒,聊天,唐曼也是看出來了,叫婉是愛著辛邊的。

    不管怎麽樣,這個辛邊也真是不著邊際,42天沒回家。

    吃過飯,唐曼去了醫院。

    辛邊躺在病床上。

    “喲,小曼。”辛邊要坐起來,一咧嘴,沒起來。

    “別動。”唐曼坐到椅子上。

    “見笑了。”辛邊說。

    “你這怎麽弄的?”唐曼問。

    “掉溝裏了,腿摔斷了。”辛邊說。

    “喲,還知道要個臉?”唐曼說。

    “噢,看來是知道了,是讓叫婉給打的,腿給我打斷了,不過沒事,接巴接巴的,過一段還能用。”辛邊笑起來了。

    “你怎麽想的?”唐曼問。

    “活該,我42天沒回家,其實我也想回家,可是我的事兒實在是太多了,天天的應酬,以後我保證天天回家。”辛邊說。

    “喲,這家你恐怕是回不去了,叫婉找我了,說跟你離婚,而且十天必定打你一次。”唐曼說。

    辛邊看著唐曼說:“打你犯法。”

    “那你報警呀!”唐曼說。

    “姐姐,你可別坑我了,我報警?我報警,叫婉能要我命,我錯了還不行?我也保證了,以後天天回家。”辛邊說。

    “你不是在外麵胡扯了吧?”唐曼問。

    “唐小姐,不要侮辱我,我不是胡來的人,我不喜歡叫婉,我也不可能跟她結婚,如果不喜歡她,她把我腿打斷了,你想想,我不差錢,也不差勢的人……”辛邊說得沒錯。

    “嗯,那到不錯,我現在找叫婉,做工作,給你道歉。”唐曼說。

    “嗯,夫妻之間,不用了,讓她來照顧我兩天。”辛邊說。

    唐曼出去,她知道叫婉不敢來,是害怕辛邊和她離婚,這兩口子,都有病。

    唐曼給叫婉打電話,說了前前後後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