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民雖然四海為家,但一樣要過年。

    即便想在春節期間繼續跑船多賺點錢,可岸上的人放假了,不一定能找到貨源,就算能找到並把貨物運抵目的地,碼頭上的人不上班也沒法兒卸貨。

    由於很多內河貨船離老家很遠,船民過年比較簡單,航行到哪兒就在哪兒拋錨過年。

    運氣好的時候能遇上老鄉乃至同樣跑船的親朋好友,幾條船錨泊在一起,大家夥聚在一起喝酒、打牌、聊天,晚上一起吃年夜飯,看中央台的春節聯合晚會,然後一起放鞭炮。

    還有些船民早計算好了春節前的最後一趟貨要運送到哪兒,提前給老家打電話,讓家裏人把孩子帶過來一起過團圓年。

    以前通訊沒現在這麽方便,打不了電話,隻能發電報。

    這樣的年,韓渝印象中過了三次。

    跟小魚一起驅車趕到濱啟河船閘,看著錨泊在江邊的幾十條大小貨船,不由想起當年跟哥哥、姐姐一起在船上過年的情景。

    “鹹魚幹,二大隊有人來了!”小魚拉好手刹、拔掉車鑰匙,推門下車快步走到一輛停在路邊的麵包警車前。

    韓渝遙望江麵,隱約可見其中一條貨船上站滿了人。回頭看向船閘管理所方向,能清楚地看到馬路邊停了兩輛警車,低聲道:“那應該是雲港法院的車。”

    小魚把對講機調到水警二大隊的通話頻率,喊道:“二大隊二大隊,我是長航分局梁小餘,我和韓書記在濱啟河船閘,收到請回答!“

    等了大約半分鍾,對講機裏傳來水警二中隊民警老陳的聲音:“收到收到,魚所請講。”

    “江上怎麽回事?”

    “雲港中院帶著駕駛員來查封船,他們拿了人家的船舶證書,還要把人家的船開走,人家攔住不讓他們查封,不讓他們把船開走,甚至不讓他們上岸。”

    “有沒有打起來?”

    “相互推搡,沒真正動手,幸虧我們來的及時,不然真可能會打起來。”

    韓渝接過對講機,問道:“老陳,我韓渝啊,雲港中院應該是帶著手續來執行的,人家還報了警,照理說你們應該配合,怎麽搞成現在這樣?”

    “韓書記,他們應該請求濱江海事法庭協助,如果有人妨礙公務,他們的法警有執法權,該抓就抓,該拘就拘,怎麽也輪不著我們協助他們執行。”

    老陳的話有一定道理。

    法院又不是公安,法院異地協助隻能請求當地法院協助。

    再說法院又不是沒法警,誰要是不配合完全可以采取強製措施,先控製起來,然後再按程序把妨礙公務的相關人員,送到當地公安局的拘留所。

    韓渝意識到不是水警二大隊不作為,俯瞰著江麵道:“老陳,找條鐵劃子,接我們上船看看。”

    “行,馬上。”

    大過年的,居然會發生這樣的麻煩事。

    明明不在水上分局的轄區範圍內,可又不能不出警,不然雙方打的頭破血流會更麻煩。雙方分歧太大,調解又調解不下來。

    老陳正頭疼,見鹹魚和小魚來了並且要上船,他是求之不得,立馬讓一個船主開鐵劃子過來接。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