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石同誌躊躇滿誌,準備再大幹一場。

    早上打電話說周局簽字了,請銀行協助的手續到手了,神神叨叨的強調這事不能張揚,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畢竟手頭上掌握的線索太少,堪稱八字沒一撇。如果大張旗鼓查,搞到最後查不出個頭緒,會被人家笑話。二來不太符合辦案程序,真要是能查實可以一秀遮百醜,如果查不出個所以然卻搞得沸沸揚揚,會讓領導很難做。

    沒立案,沒確鑿證據,就這麽去查銀行賬戶,這可不是一件小事。

    韓渝甚至懷疑他是不是先把周局灌醉了,趁周局迷迷糊糊,騙周局簽字同意的。

    不管手續是怎麽來的,但絕對是一件好事。

    隻是一想到他在電話裏那興高采烈的語氣,韓渝就有幾分歉疚。

    因為一切都能查實,並且能順利的截住偷渡人員,也不會有老石同誌希望的戰果。

    蛇頭躲在境外,組織人員偷渡的手法非常隱秘,隻通過電話聯係,壓根不會露麵,想抓蛇頭並不容易,想繳獲贓款一樣很難,說不定早被轉國外去了。

    總之,這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

    但考慮到偷渡存在的風險,考慮到那麽多偷渡人員的安全,韓渝決定暫時不告訴他,讓他先組織“親信”查著。

    臨近春節,乘坐客輪的旅客比平時多。

    作為白龍港派出所的代所長,韓渝每天上午都要呆在碼頭也抽不出身去查。

    大事沒有,小事不少。

    就在十分鍾前,張平檢查出一個老爺子竟攜帶了一大捆鞭炮進了候船室。

    “大爺,煙花爆竹屬於危險品,不能帶上客輪。”

    “我又不在船上放,能有什麽危險。”

    “不在客輪上燃放也不能帶。”

    “小同誌,我票都買了,船馬上到,你讓我把爆竹送回去也來不及。幫幫忙,讓我上船吧。”

    “別的忙可以幫,這個忙不行。”

    老爺子的女兒女婿在東海,他這次去東海不隻是要跟女兒女婿團聚,還要給外孫過生日。

    按照陵海習俗,外公要買鞭炮。

    他沒什麽文化,跟他講道理講不通,韓渝幹脆指指牆上的關於危險品的海報,很認真很嚴肅地警告:“大爺,眼看就過年了,我們不想搞那麽難看,這才跟你好言好語商量的。換作平時,或者換個年輕人,不但要沒收爆竹,還要按規定罰款。”

    老爺子不識字,但能看懂圖畫,猶豫了一下嘟噥道:“以前能帶,現在怎麽就不能帶?”

    “以前一樣不可以,大爺,你就別說那麽多了,你這樣肯定是不能上船的。”

    “那這麽多爆竹怎麽辦。”

    沒收,他肯定不願意。

    臘月裏跟一個老爺子公事公辦,又不夠人性化。

    韓渝不想因為這點事導致老爺子和老爺子的家人以後再也不來白龍港坐船,幹脆笑問道:“買這些爆竹花了多少錢?”

    “二十八。”

    “東海又不是買不到,為什麽要大老遠往東海帶。”

    “東海的爆竹貴,我以前在東海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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