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半,槐陰市公安局。

    餘向前看著突然從東海跑來的老部下,一臉恨鐵不成鋼。

    陳子坤麵對老領導忐忑不安,無比羞愧。可來都來了,隻能硬著頭皮往下說。

    “這政策變化也太快了,本來說好的兩年,結果不到一年政治處就讓我回去辦辭職手續。”

    “這麽說當時辦的是停薪留職,不是辭職?”

    “剛開始想直接辭職的,後來我爸說機關單位的工作是鐵飯碗,工資待遇再低,隻要保留公職以後還有回旋餘地。我想著留條退路也好,就去市局請魯局幫忙。”

    前幾年國有企業為了分流減員,把停薪留職作為分流安置富裕人員的一種方式。機關事業單位也鼓勵工作人員下海創業,去辦鄉鎮企業或民營企業。

    但這個政策是不穩定的,有的隻管一年,有的一年之中就有變化。

    停薪留職人員在外麵幹得好的,對於今後能不能回原單位無所謂。在外麵幹得不如意的,或是到了一定的時間不得不回原單位的就比較麻煩了。

    這種事原單位領導的態度至關重要,可單位一把手是有任期的。

    比如濱江市公安局,前任局長見市局機關科室越來越臃腫,想讓機關民警下基層又沒那麽容易,為了減輕市裏的財政壓力,積極響應上級號召,動員民警下海。

    年前剛調到濱江的陳局,看到的卻是警力緊張,不想任由停薪留職的人員占著寶貴的編製,給出了兩條路:要麽回局裏上班,要麽在一個月內回去辦理辭職手續,逾期不辦的按自行離職處理。

    陳子坤的情況比較特殊,不是在外麵混不下去,而是跟著他老丈人幹得不如意。

    以前雖然工資待遇低,但卻是水上警察大隊的教導員,是市局重點培養的幹部。下海之後天天呆在工地,不是給質監站、甲方或監理賠笑臉,就是盯著民工幹活兒。

    雖然能賺到錢,但沒社會地位,也沒成就感。

    退一步說,他就算不去工地幹,有個搞工程的老丈人在一樣不缺錢。

    現在後悔了想繼續做公安,可局裏隻通知他回去上班或辦理辭職手續,並沒有說回哪個單位上班,又會把他安排到哪個崗位。

    再想回去繼續做水警二大隊教導員是不可能的,甚至連中隊指導員都不一定能做上。

    因為在上級看來他曾做過“逃兵”,從辦理停薪留職的那一刻起,濱江市局就已經把他從重點培養的幹部名單中移除了。

    徐三野當年為什麽想盡辦法送鹹魚去東海海運公安局交流,而不是讓鹹魚辦理停薪留職,就是考慮到履曆完不完整對一個幹部而言至關重要。

    餘向前暗歎口氣,直言不諱地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再說外麵的世界很精彩,你在外麵又不是混不下去,何苦自己為難自己呢。”

    “餘局,我現在才知道我喜歡做警察。”

    “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餘局,我錯了,我不該一時衝動的。”

    “沒必要認錯,你本來就沒錯,畢竟你那會兒停薪留職也是響應上級號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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