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十萬!
韓渝懷疑頂頭上司聽錯了,人家說的可能是一共十萬。
老劉和老蔣不但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甚至都不太敢替鹹魚要這個錢。畢竟“讚助金額”太大,人家廠領導也不是省油的燈,萬一將來倒打一耙,那就成敲詐勒索了。
石勝勇是人窮膽大,回頭看看身後,低聲道:“他們想大事化小,當然要出點血。而且薛書記說了,馮必果確實私設了小金庫,讚助費從小金庫裏出,不夠部分廠裏補上。”
抄小金庫跟直接跟廠裏要錢的性質不一樣。
老劉權衡了一番,問道:“有沒有說什麽時候給錢?”
石勝勇笑道:“首先要搞清楚馮必果的小金庫裏有多少錢。”
老劉不想夜長夢多,抬頭道:“行,我們抓緊時間行動!”
四廠公安科的槍支彈藥不是從市局申領的,而是四廠武裝部留下的。
四廠武裝部當年又根據上級規定向當時的陵海縣武裝部移交了一批軍火,大晚上陵海武裝部應該有人值班,但不一定能聯係上當時的經辦人。
想到當時的四廠鄉人武部雷部長也參與了移交,石勝勇幹脆讓濱棉四廠的工會主席兼武裝部長聯係老雷,請老雷過來一起清點。
而他這個本應該調查槍支彈藥的人,居然拉著廠辦錢主任查起了四廠公安科的賬。
韓渝、老劉、老蔣和方誌強等偵查員則挨個兒詢問馮必果等公安科的幹部,以及經警大隊的經警。
公安科和經警大隊隻有四間辦公室,根本容納不了那麽多人同時辦案,在錢主任的安排下征用勞動服務公司的辦公室、會議室。
有一個算一個,先把槍和子彈繳了,登記造冊。
曾經的保安班長,現在的經警二中隊副中隊長童先和交不出槍,嚇得臉色煞白,額頭上滲出的汗有黃豆般大。
如果不出意外就是他!
韓渝提醒道:“好好想想,最後一次摸槍是什麽時候?”
童先和嚇得魂不守舍,語無倫次地說:“我……我平時不怎麽帶槍,我……我想不起來了。”
“想不想抽煙,要不先抽根煙。”
“想。”
“邵哥,借根煙。”
“好的。”
邵磊負責做筆錄,放下筆掏出香煙,遞上一支。
童先和掏出打火機點上煙,一連抽了好幾口,情緒比之前穩定了許多,忐忑地說:“六號下午,內保支隊的領導來廠裏召開嚴打工作會議。我想著嚴打可能要用槍,還帶著槍去開了下會。後來……後來我真想不起來了。”
“六號下午!”
“是六號,開大會,我記得很清楚。”
吳慶均是四號晚上來偷的槍,而眼前這位六號還用過槍,時間對不上啊!
韓渝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緊盯著他問:“童先和,你配槍幾年了?”
“五年。”
“用了五年,那你的槍什麽樣子,有沒有磨損,有沒有特征,你總應該記得吧。”
“記得。”
童先和猛抽了兩口煙,緊張地說:“我當過兵,知道萬一把槍搞丟了是要負責任的,所以平時不敢把槍帶身上。我也知道槍支是要保養的,每隔一段時間都拿出來拆開擦擦,科裏那麽多槍,數我的槍保養的最好。”
邵磊一樣意識到麻煩大了,忍不住問:“再見著槍,你能不能認出來?”
“能。”
“你的槍有什麽特征?”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