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種炮彈慢慢的改進,不著急。這類炮彈其實更適合下一代的後膛線膛炮使用。前膛炮有這個大威力的實心球形彈也夠用了。”楊凡說道。

    炮倉裏火炮不多,每一側隻有10門。一共20門火炮。全部都是這種重型火炮。楊凡認為輕型和中型火炮沒有意義。對付小船和縱火船,使用30mm的加特林機槍效果更好。

    甲板外側圍上鐵絲網,在製高點上安裝手搖重型加特林機槍,跳幫什麽的就可以洗洗睡了。根本跳不過來,不是被鐵絲網攔住,就是被掛住。然後被重型加特林打成一地碎肉。

    楊凡想了想,說道:“船首和船尾,加裝兩門輕型的,帶旋轉機構的沒良心炮,用於近距離拋射燃燒彈。”

    這個時代的炮戰距離一般不會太遠。因為準頭太差。一百米距離,炮彈能偏出去二三十米。百米距離肯定能擊中敵艦,但打在那裏就沒譜了。所以,這個時代的普遍炮戰距離都在五十米左右,一百米都算遠的。

    因為火炮和炮彈自身設計和質量上存在缺陷。炮彈是球形,理想情況下,重心在球心。首先這個時代的工藝,不可能加工絕對圓的炮彈,也不好控製實心金屬的重心一定在球心。

    結果炮彈在飛行中受到空氣阻力的影響非常隨機,隨機地朝各個方向翻滾,造成炮彈飛行軌跡非常不規則。

    前裝炮,為了能順利地從炮口裝填炮彈,炮管內徑隻好比炮彈稍微大一些,流出所謂“遊隙”,結果發射時炮彈後麵的火藥燃氣不斷外泄,衝擊著炮彈在炮管內隨機翻滾。

    炮管采用內外模具夾著鑄造,鑄造出的炮管不一定是筆直的,受製於這個時代的工藝水平,炮膛不平滑,不精密。這樣炮彈在炮管內翻滾更加不規則,出膛時朝哪邊飛去沒法預測。

    最重要的是船在波浪中式六個方向的運動。尤其是高海況下,起伏搖擺不定,火炮的炮口活動範圍很大。瞄準時點燃引線,等開炮時,可能炮口移動了,不知道這一炮打到哪裏去了。

    使用燒紅的火釺子從爐火裏拔出來,直接插進火門,立刻就能開火。這樣雖然效果好些,但是在滿是火藥堆積的炮倉裏使用明火,也是一種作死行為。

    楊凡的炮彈要好一些,因為有鏜床把炮管的精度提高了,他的炮管內膛筆直。銑床把球形實心彈的外表切削的渾圓而光滑。火炮有扳機擊發裝置,因為他有雷汞火帽,把火帽安裝在火門,然後用拉繩控製扳機和擊錘就可以。

    瞄準了,立即拉繩,立刻就可以開火。這些裝置讓楊凡的重炮在海戰中占盡優勢。同時,他的彈簧複位裝置,也提高了射速。

    楊凡的爆炸彈也有優勢,因為這個時代的黑火藥發射藥膛壓低,所以爆炸彈的彈體不需要太厚。可以多裝炸藥。因為交戰距離近,不需要太大的初速,所以裝藥少,膛壓也下來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