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有什麽好看的,東廠的刑具多了。老爺愛看,哪天從牢裏提出犯人,表演給他看。

    楊凡也知道,她倆在自己麵前是一副麵孔。對其他人是另外一副麵孔。她倆對法製根本就沒有概念。絕對的黑暗酷吏。

    很快,廣場上人山人海,能來的人早早的都來了。

    帶著老婆,抱著兒女,呼朋喚友的,還不停的和街坊鄰居、熟人,上官打招呼。

    其實大夥兒對什麽公審,什麽普法教育,根本一竅不通。

    主要是奔著看戲來的。聽說公審完了就開始唱戲,有新戲出演。《鍘美案》、《白蛇傳》、《寶蓮燈》把大家都吸引來了。

    哐哐哐,一陣鑼響後,人犯被帶到廣場。

    主持的官吏,開始宣讀犯人的罪行,以及判決。同時介紹觸犯了哪條法律。這條法律是怎麽表述的,怎麽適用,為什麽這麽判。

    開始處理的都是小偷小摸,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等輕罪。

    每一個案件,司法官吏都把如何適用法律,為什麽這麽判決講的很清楚。說的都是大白話。百姓們都聽的明明白白的。

    一時間,百姓們都聽的興趣盎然。

    隨後就是重犯了。

    “諸位老少爺們,這個犯人,是一個殺人犯。”

    現場頓時一靜,這個厲害。

    官差把犯人拎起來,說道:“你自己說你為什麽殺人。”

    犯人一臉倔強,瞪著一雙牛眼,氣喘籲籲的。

    “他媽媽的,老子為什麽殺人,借了一個老頭三貫錢,到期了老頭非說是借是的五貫錢。欺負人不識字,他奶奶的氣不過,就在老頭腦袋上打了一棍子。誰知道他腦瓜皮太薄,就死了,這能怪我嗎。”

    執法官吏問道:“你可認罪伏法嗎”

    “呸!老子冤枉,我他媽的,比竇娥還冤呢我。”

    犯人激動的破口大罵,不停的掙紮,衙役趕緊把他控製住。

    林月如和小娘皮被逗樂了。笑得花枝亂顫。用小手指著窗外,上氣不接下氣的說道:“老爺,這是什麽人啊,把人打死了,還怪人家腦門太薄。這世上怎麽有這樣胡攪蠻纏的人。”

    官吏接著說道:“案犯李某,在打被害人第一棍子時,法官可以認為他是情緒衝動,一時失控,沒有剝奪對方生命的動機。可以考慮按照傷害罪處理。但是李某連續用堅硬的棗木棍子擊打被害人頭部,造成對方腦漿迸裂。當場死於非命。就完全是故意殺人性質,故而判處死刑。公審後,押赴刑場處決。”

    周圍百姓一片嗡嗡聲,都在議論官府執法的考量。都感到不虛此行。大明打官司,很少有這種掰開了揉碎了給你一個說法的。

    “我多倫城,嚴格按照律法辦事。有法必依,同樣的犯罪同樣處罰。同理,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也就是說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可以做的。不會受到法律追究。從明日起,官府設立法律谘詢處、公證處。民間借貸和商業行為,可以到官府下設機構辦理,避免出現糾紛。”

    人群裏,又是一片嗡嗡的議論聲。

    人們都非常激動。普通百姓那裏懂得法律,即不知道法律條文的規定,也不知道法律適用的原理。都是官府怎麽說怎麽是。

    打官司兩眼一摸黑,輸了也不知道怎麽輸的。

    所以,百姓不敢打官司。以至於民間有“跟人有仇,勸人訴訟造房。”的諺語。

    如今,你不懂法,你不識字,都沒有關係。到官府公證處訂立契約,保證不會被騙。真是太好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