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或者婚禮。”李懷瑜提醒道,“還記得嗎,你選擇了後者。”

    是,趙宵想起來了,當初李懷瑜的父母不滿意他,堅決反對李懷瑜跟他在一起,李懷瑜鬧了很久,他們才鬆口退了一步。

    “隻領證,或者隻辦婚禮。”他們是這麽說的。

    對於從偏遠小山村出來的趙宵而言,哪怕考上了最頂尖的學府,進入了大企業工作,他的骨子裏仍舊留下了大山的痕跡。

    就比如在他看來,不論是辦了酒或者領了證,都算是結婚了,李懷瑜就是他老婆,區別隻在於法律上承不承認。

    但他們山裏多得是沒有那本紅本的人。

    趙宵自認已經跟村裏的人不一樣了,所以他想好了在李懷瑜進產房之前,去跟她把結婚證補辦了。

    他選了婚禮,一場熱熱鬧鬧,賓客滿堂的婚禮。

    趙宵瘋了似的搖頭,極力否認當初是自己做出的選擇,他突然抬頭神色淒楚地看著李懷瑜:“可是,我做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啊。”他說,“你忘了嗎?當初你爸媽不喜歡我,他們逼你跟我分開,你為了我們的未來抗爭,甚至鬧到了絕食的地步,我真的好心疼你,但是又幫不上忙。”

    “我知道,他們就是怕我跟你在一起是為了你們家的錢,怕我不是真心愛你,所以我才想通過我的選擇告訴他們我對你的真心。你看,如果我不跟你領結婚證,那麽在法律上你的一切財產都與我無關,如果我是為了錢這根本就不成立對不對?我是為了表達我的決心才會這樣做的啊!”

    他說的真誠,李懷瑜竟然被動搖了一些。

    見勢不妙,汪琳琅上前一把扯開趙宵,把李懷瑜攔到自己身後,再扯過侯還擋在自己麵前,給李懷瑜疊加了雙重“人牆”buff。

    “說的還真是比唱的好聽,這麽貼心那你當初幹嘛不分手啊?有一種愛叫做放手,為愛放棄天長地久,這難道不是你這個年齡段的歌嗎,你沒聽過啊?真的愛她你會看著她絕食?真的愛她你會坐視她跟家裏鬧翻?真的愛她你會從頭到尾不出現隻讓她一個人抗嗎?”汪琳琅死亡三連問。

    “別人我不知道。”汪琳琅說,“就我舅舅舅媽那兩口子,我敢斷定,婚前但凡你要是在他們麵前出現過哪怕一次,表現出了一點身為男人的擔當或者對我姐的愛護,他們都不會堅決反對到這個地步。別在拿著黑鍋往別人頭上扣了,你就算吃定了我姐一孕傻三年那也得給我睜大你的狗眼看清楚我還在呢!”

    趙宵牙都快咬碎了,他知道今天有汪琳琅在這他就不可能把李懷瑜給哄回來了,但是如果今天就這麽讓汪琳琅把李懷瑜帶回去,不再受他掌控的李懷瑜,想也知道會是什麽樣的結果了。

    他能想得到的,汪琳琅他們自然也能想得到,但這可不是巧了嗎,汪琳琅這輩子最喜歡看別人恨她但又幹不掉她的樣子。

    ……

    李懷瑜被送回了家,當然,是跟父母弟弟一起的家,那個跟趙宵和他媽一起住的地方,隻能稱之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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