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山很禮貌地解釋著:“童主編,原本約好了和溪善姐辦些事,但您的這次約見事出突然,所以沒來得及放下她,不介意吧?”

    實際上,是金溪善自己要求跟來的,她的打算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借以來促成第一部書拿到最好的簽約合同。

    她知道自己的明星身份,要比劉青山高出很多,能在其中起到一個擾亂對方關注力的作用應該不難。

    劉青山自然也理解她的想法,雖不太認可,卻也沒有拒絕。

    果然,金溪善的女神形象,在很多國人眼裏還是很有人脈基礎的,至少童子良看上去就震驚許多。

    “這麽急的請劉先生麵談是有原因的,是來自於我們華一編輯部裏麵有不同的聲音。我先說一下對這本書的看法吧,覺得很精彩,既不失事實也不覺得枯燥,而且還有你這位作者的經典點評,不失為一本好書,我很看好。”

    劉青山並不急著插話,他知道對方的談話內容會出現轉折的。

    果然,童子良的話風忽然一轉。

    “但是,華一編輯部裏的副主編之一的苗副主編給出了不同意見,雖然我是唯一的正主編不假,但這位苗副主編還有另外一個名頭,國家明史協會的副會長,明史方麵的知名專家。”

    他隨後的話,也指出了那位苗副主編不同意見的出處,那就是受到了很大一部分明史協會成員的壓力。

    原則上,苗副主編是認同《明朝那些事》的,形容它用通俗的寫法,詮釋出來的明朝曆史的居然如此精彩。

    但是,曆史的爾虞我詐放到現在的社會上也是如此,比如明史協會中跟苗副主編持不同意見者。

    至於為何這本書還未正式出版,那些國家明史協會的成員們就讀到了它,童子良也給出了目前國內關於曆史書籍的一些政策上的解讀。

    劉青山也明白了華一編輯部內部產生異議的原因,於是沉吟一會兒後說了。

    “那就按照第二種方式簽約好了,對,就是王律師說過的賭約方式。既然苗副主編提出了關於曆史分歧可能會導致的整體銷量問題,我認為作為華一一方做安全的方式,就是那種類似於賭約的簽約方式了,這樣你我雙方對任何結果都能比較坦然的接受。”

    他口中所謂的賭約方式,就是關於具體分成的不同選擇方式。

    像是一般性的傳統分成,若沒有華一編輯部內部的異議,排除出一次性買斷後,大概會定在百分之十五左右。

    也就是按實際印數的計算稿酬給作者的提成,能給出百分之十五這個數目,已經是接近於二流作家的水準了。

    本來劉青山是同意這個方案的,畢竟他之前並沒有作品,能夠以名人的身份爭取到這個數目,已經是出版社的最大讓利了。

    但既然是華一編輯有了不同意見,他反而暗自欣喜,因為他可是知道未來的銷量必是個十分恐怖的數目。

    隻是在口說無憑的前提下,才無奈的選擇第一種簽約方式的。

    如今他剛好有了選擇第二種方式的理由了,所謂對賭並非是劉青山發明的,2004年以前,已經有過類似的先例了,所以這個方案才能在出版社通過。

    “劉先生的意思是選擇第二種合作方式?也就是出版總量不足三百萬,劉先生隻拿10個點,過了三百萬就以20個點為起步,每十萬為0.1的增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