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常常寫些短評,確是從投稿於《申報》的《自由談》上開頭的;集一九三三年之所作,就有了《偽自由書》和《準風月談》兩本。後來編輯者黎烈文先生真被擠軋得苦, 到第二年,終於被擠出了,我本也可以就此擱筆,但為了賭氣,卻還是改些作法,換些筆名,托人抄寫了去投稿,新任者不能細辨,依然常常登了出來。一麵又擴大了範圍,給《 中華日報》的副刊《動向》,小品文半月刊《太白》之類,也間或寫幾篇同樣的文字。聚起一九三四年所寫的這些東西來,就是這一本《花邊文學》。

    這一個名稱,是和我在同一營壘裏的青年戰友,換掉姓名掛在暗箭上射給我的。那立意非常巧妙:一,因為這類短評,在報上登出來的時候往往圍繞一圈花邊以示重要,使我 的戰友看得頭疼;二,因為“花邊”也是銀元的別名,以見我的這些文章是為了稿費,其實並無足取。至於我們的意見不同之處,是我以為我們無須希望外國人待我們比雞鴨優, 他卻以為應該待我們比雞鴨優,我在替西洋人辯護,所以是“買辦”。那文章就附在《倒提》之下,這裏不必多說。此外,倒也並無什麽可記之事。隻為了一篇《玩笑隻當它玩笑 》,又曾引出過一封文公直先生的來信,筆伐的更嚴重了,說我是“漢奸”,現在和我的複信都附在本文的下麵。其餘的一些鬼鬼祟祟,躲躲閃閃的攻擊,離上舉的兩位還差得很 遠,這裏都不轉載了。

    “花邊文學”可也真不行。一九三四年不同一九三五年,今年是為了《閑話皇帝》事件,官家的書報檢查處忽然不知所往,還革掉七位檢查官,日報上被刪之處,也好像可以 留著空白(術語謂之“開天窗”)了。但那時可真厲害,這麽說不可以,那麽說又不成功,而且刪掉的地方,還不許留下空隙,要接起來,使作者自己來負吞吞吐吐,不知所雲的 責任。在這種明誅暗殺之下,能夠苟延殘喘,和讀者相見的,那麽,非奴隸文章是什麽呢?

    我曾經和幾個朋友閑談。一個朋友說:現在的文章,是不會有骨氣的了,譬如向一種日報上的副刊去投稿罷,副刊編輯先抽去幾根骨頭,總編輯又抽去幾根骨頭,檢查官又抽 去幾根骨頭,剩下來還有什麽呢?我說:我是自己先抽去了幾根骨頭的,否則,連“剩下來”的也不剩。所以,那時發表出來的文字,有被抽四次的可能,——現在有些人不在拚 命表彰文天祥方孝孺麽,幸而他們是宋明人,如果活在現在,他們的言行是誰也無從知道的。

    因此除了官準的有骨氣的文章之外,讀者也隻能看看沒有骨氣的文章。我生於清朝,原是奴隸出身,不同二十五歲以內的青年,一生下來就是中華民國的主子,然而他們不經 世故,偶爾“忘其所以”也就大碰其釘子。我的投稿,目的是在發表的,當然不給它見得有骨氣,所以被“花邊”所裝飾者,大約也確比青年作家的作品多,而且奇怪,被刪掉的 地方倒很少。一年之中,隻有三篇,現在補全,仍用黑點為記。我看《論秦理齋夫人事》的末尾,是申報館的總編輯刪的,別的兩篇,卻是檢查官刪的:這裏都顯著他們不同的心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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