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是的一個命意是屬性(偶然)之是,實是的這個方麵也需要我們考慮到。很顯然,過去的學術對於偶然屬性的問題並不關注。建築房子的技能是不會考慮在此建築中居住的人們的情況(不論在這房子裏或凶或吉,或喜或悲等等)。此外紡織技能、製鞋技能和縫衣技能也是如此。一門具體的學術所關注的往往隻是自身有限範疇的目的。可是類似“但凡現存的常常都不是先有有,而是由無到有”這樣的辯論題目,就好比現實中凡是那些能寫能唱的人,若是此前既不會文也不會曲,瞬息之間就既能文也能曲,此類的說辭大抵也隻有詭辯家會關注,其他現存的學術家大多都不會去注意,而這一些就成為偶然屬性之是。柏拉圖曾經說詭辯家的學術以“非是”立業,這話倒也不假。

隻要試圖去探究偶然屬性是什麽,就會發現這門學術應當是不會有的。有些事物我們稱常然,有些是必然(必然不代表其出自於暴戾,隻是通過實證而判斷其為必然),這是其中一類,大多數都是如此。另一類則為小眾,它們既非常然也非必然,不過是來自於偶然(機會),比如說夏天也可能遭遇寒冷,這既不是常然更不是必然,這種情況確實有可能偶然遇到。由此可以說,偶然屬性能解釋為遭遇,既然不是常有的事情,但總有時候會遭遇。我們現在已經說明了屬性之是,很顯然這門學術是不可能成立的,理由是不論什麽學術研究的對象大多數都是常然或者必然,其中並不包括偶然。

屬性之是確實同本性之是有很大不同,它具備原因和原理,必然是必須有原因和原理的。如果有B就會有A,有C就會有B,假定C是一個必然存在而不是偶然存在的話,主要C為原因,則B算是必然。有因就必須有果,一直持續到最後(因為有假設的因,所以才會隨附發生其果)。這樣的話一切都將成必然,一個事物的機會就是指那些可遇或是不可遇的可能性,這些都會從這當中刪除出去了。再假設不是現存的因,而是即將出現的,那麽果就會隨之出現,所有事情都將逐個出現。明天將會出現月蝕,如果先可以見到A,A出現的話B就會出現,C也會隨之出現。這一係列當中,假設到明天這段時間被減去,我們就會看到它們一個個出現。有了前因,後果會接連出現,所有的事物就會成為必然的遭遇。

“真實之是”和“屬性之是”兩者能為是,前者所依托的是思想的結合,也可以說是思想的演變(這些我們探究的原理是實是外在的客觀義理,不是實是的本義)。後者不是由於非確定(偶然)而成非必然。偶然事物本身沒有體係,原因也沒有確定。

事物凡是適應於目的的,必是取決於自然或是聽從思想決定而造成的。機遇就指的是這樣的事情一下子發生。凡事物的存在必有原因,要不是本性自然就是偶然造成。有一些事情來自於某種作用,它能夠適應於目的,一下子忽然發生,這些事情一定屬於偶然,或者說就是機遇。機遇和思想兩者兼顧的範圍是相同的,因此那些作用最初都應當是應付思想而產生的。機遇之所以產生,原因是不定的,因此機遇看起來很是神秘,絕非人能計算得出來的,簡單說這偶然可以說是無原因的原因。如若所遭遇的善惡凶吉,還有好壞運道,隻要規模夠大就可以稱之為興衰。

本然事物均是先於偶然事物而在,自然原因也是先於偶然原因而在。如果我們把物質宇宙的原因視為“機遇”或“自發”,那麽“理性”和“自然”必然先為原因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