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人們常將“黎民”和“百姓”放在一起說。可是在古代,這兩個詞語卻有著不同的意思。

最開始“黎民”是黎族俘虜和奴隸的意思。據《山海經》記載,四千多年前,在黃河流域,黃帝和炎帝兩個部落結成聯盟,打敗了從南方進犯的蚩尤所率領的九黎族,並俘虜了九黎族的人做奴隸,由於他們都來自九黎族,所以黃、炎部落的人就稱他們為“黎民”。再到後來,就把受過黥刑的犯人專稱為“黎民”。

炎帝和黃帝聯合打敗蚩尤後,他們之間也開始爭逐,黃帝取得了最後的勝利。隨後,住在東方的太嗥帶領著夷族部落也歸順了炎黃部落,從此三個大族開始合為一體。合並後的炎黃部落約有一百個氏族,每個氏族又各有自己的姓氏。因而炎黃部落內的氏族也被稱作“百姓”。但在此時,“百姓”專指的是主人,而“黎民”指的是奴隸。

到了西周時期,“百姓”成為貴族的通稱。這時的“黎民”(也稱庶民)包括自由民、農奴、奴隸,與“百姓”形成了相互對立的兩大階級。到了春秋末期,由於宗族世襲製的破壞以及土地私有製的出現,“百姓”的地位逐漸降低,他們中的大部分人最後也成為“黎民”。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把天下的百姓統一改成“黔首”,“黔首”便是原來“黎民”的意思。

現在在詞義上“百姓”與“黎民”沒有太大的區別。其實,二詞詞義的變化也反映了中國五千年文化的發展曆程,在曆經滄桑之後,等級觀念也隨之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