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即品階,是官吏的級別,一般分為流內、流外各九品。而在一品之內,又有上下階之分,因此有品階之稱。品階是評判古代官吏級別高低的標準,不同品階的官員享有不同的權益,包括俸祿以及禮儀、法律、文化等各個方麵。

最早建立品階製度的是秦代,至漢代逐漸得到完善,用若幹“石”來表示官職的高低,最高的三公為一萬石,最低的則隻有十一斛,總共分為二十二級。魏晉時期,出現了官分九品,品內再繼續分為上中下、正、從等階的品階製度。這種九品官員製為曆代所沿用,隻是具體的品內等級劃分方法有所差異。

那些在國家機關服務地位卻不高的胥吏的品階被稱為流外九品,如國子典館、教諭、訓導長官、府檢校、縣典吏等沒有實權的小官吏。流外九品共十八階,也有正、從之分。

秦漢時期,品階的確定與官員職位相關,自漢代以後才逐漸將其分離。如曆代朝廷元老通常有很高的品階,卻並無實權,品階高隻表示對他們的一種尊重。另外,古代同品階文臣地位往往高於武臣,在唐以後統治者有意識地抑武揚文,所以這個現象尤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