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便是這封信的具體內容了。

    顧警官,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死了。很抱歉一直以來對你的愚弄和欺騙。不得不承認,你確實是一名非常優秀的警察,能栽在你的手裏,我想我大概沒有什麽不服氣的。

    那天在停車場,我答應過你,等一切都結束了,會把你想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訴你。

    我猜你心裏一定有很多很多的疑問吧。關於多年前的那些入室搶劫案,關於五年前的那起縱火焚屍案,關於最近發生在R市的三起凶殺案,還有,關於尉遲良的一些事情,你一定已經迫不及待想知道答案了吧?不過先不要著急,我的故事很長,你耐心地聽下去,我先從2001年的夏天開始講起。

    四歲那年夏天,我在幼兒園的門口被一個大哥哥擄走,幾經轉手後賣給了一個刑滿釋放的男人。從此以後,我的命運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

    買我的那個男人叫胡光,長得膀大腰圓,五大三粗,是個劣跡斑斑的盜竊搶劫犯。他有個綽號叫老虎,他讓我管他叫爸爸,而我卻一直習慣叫他師傅。

    剛剛被賣給老虎當兒子的時候,我心裏害怕極了,天天都吵著要見自己的家人。老虎這個人脾氣不是很好,隻要我一哭鬧就會狠狠地打我,所以最開始的那段時間,我的身上每天都是傷痕累累的。時間久了,我就漸漸地學乖了。我知道自己年齡太小,哪兒都去不了,於是隻能順從地跟在老虎的身邊。

    我很少有機會出門,大多數時間都是被老虎鎖在房間裏的。我不知道老虎每天都在外麵做些什麽,但是想想也應該不會是什麽好事。

    大概過了半年左右,老虎開始教我學習各種扒竊技巧,並告訴我說,從現在開始,他教會我的每一樣東西都是我以後用來謀生的技能。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在這方麵特別有天賦,老虎教給我的東西,我一學就會,而且有的時候甚至比他做得還要好。

    我看得出來,老虎對於我的學習能力和領悟能力感到非常震驚,經常誇我是個“犯罪天才”。那個時候,我根本就不懂這個詞是什麽意思,還以為這是什麽褒獎。正是因為我的出色表現,老虎對我的態度比從前好了很多。隻要我不哭不鬧,他就會給我買零食和玩具,偶爾還會帶我到外麵去走走。

    2005年的時候,老虎跟他的一個老朋友合謀,準備來一次入室搶劫,這樣就可以一次性多弄點錢花。老虎讓我幫他們一個忙,那就是在暴雨肆虐的深夜騙開一個大姐姐家的房門。那一次是我第一次參與作案,雖然心裏有些緊張,但還是出色地完成了我的任務。

    第一次看到老虎在我麵前殺人的時候,我並沒有感到多麽害怕。當時,我一心觀察著老虎在案發現場做的一切,以為那些事都是我需要掌握的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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