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遲疑問道:“你是說董事會?”

    佩奇苦澀點頭。

    布林自然知道佩奇這話是什麽意思了。

    現在事情不單單是專利“撞車”這麽簡單,還涉及到公司戰略轉型和董事會的責難。

    穀歌是以搜索引擎技術起家,目前公司的核心業務就是搜索服務和廣告服務兩大塊。

    後世知名的穀歌瀏覽器、穀歌地圖、雲計算等服務,這會可還沒有麵世呢!

    去年8月,穀歌在納斯達克成功上市。

    一上市,市值就衝到了230多億美金。

    上市募集到了足夠的發展資金,佩奇和布林兩人就開始謀劃擴展新的業務領域。

    經過一番研究後,兩人瞄向了還處於萌芽期的雲計算領域。

    此舉,可以看成穀歌謀劃從過去的C端服務延伸到B端服務。

    隻不過,轉型之路並不順利。

    你別看佩奇、布林兩人是公司的創始人和現任當家人。

    如果僅僅從持股比例上來說,兩人並不占壓倒性優勢。

    所以,公司的最高決策權在董事會。

    從擅長的C端轉向B端,而且還是暫時看不出市場前景的雲計算領域。

    兩人的戰略選擇,並不被董事會看好。

    兩人花了好大一番功夫,又立下了“軍令狀”,這才讓董事會通過決議。

    經過半年的技術研發投入,

    技術成果是開發出來了,前期的準備工作也逐步鋪開了。

    現在,居然爆出了專利技術“撞車”這種烏龍。

    前期已經投入的資源浪費還是小事,一旦讓董事會對兩人的管理能力產生不信任,那才是重大危機。

    更別說,穀歌已經與多個軟件服務商達成了初步的合作協議,將在B端領域開展深度合作。

    連技術成果發布會,都已經定檔在8月份了。

    你現在跟人家說新技術申請不到專利,這已經不是丟臉的事情了,而是重大違約問題。

    一旦消息暴露出來,對公司的形象無疑會造成非常大的損害。

    股價暴跌,那是必然的。

    埃裏克詢問道:“兩位Boss,既然目前咱們的專利技術跟人家雷同,能否換一種技術邏輯來實現呢?畢竟,對於同一類型的技術專利,隻要實現邏輯不一樣,也是可以申請到專利的。”

    這就好比兩家都是生產碳酸飲料的,隻要配方差異度達到一定程度,專利批下來肯定是沒問題的。

    布林無奈地解釋道:“埃裏克,你的思路技術層麵上說得通,但是時間上來不及了。誰也不說不準重新研發需要多長的時間,是半年,還是一年?咱們等不起。”

    懷特提議道:“二位BOSS,既然我們自己研發來不及,可否考慮向對方購買專利授權呢?隻要價格到位,讓專利持有人對專利授權一事保密一段時間,完全在可操作範圍內

    。”

    懷特的提議,讓三人不由得眼前一亮。

    懷特的意思很明確:咱們先找人家拿到技術授權,公司如期向合作軟件服務商公布技術成果。

    然後,等自己的新技術研發出來後再把代碼替換過來,就能實現完美的“偷龍轉鳳”了。

    不得不說,懷特的這個提議很誘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