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馬哥:“你是說,才過了一天,他們就把事情查清楚了?看來對方有能人啊!”

    陳-丹:“是的,他們隻用了一天的時間就把事情調查清楚,並做了公開澄清處理,緊接著就向我們發了律師函,中間完全沒有一絲停頓。”

    小馬哥笑道:“看來我們昨天那一下把人家給打疼了,人家被打臉後就想著怎麽報複我們了。有意思,你幫我喊一下洪律師、誌冬、李清和誠華,我們開會討論一下。”

    陳-丹:“pony,你忘了,李清和誠華出差了。”

    小馬哥:“那就我們4個開個會討論一下。”

    ……

    等洪德霖看完所有資料後,小馬哥問道:“洪律師,怎麽樣?說說你對這兩個案子的看法!”

    洪德霖:“boss,關於第一個名譽損害案,我研究了所有的材料,從現有的證據鏈,以及帝都中醫藥大學對事件的澄清通報,這個叫孟淑娟的女孩確實是被人誹謗了,而且可以斷定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了和解。從客觀事實上來說,我們大量轉發推送這條舉報消息確實對他們的名譽構成了損害,如果對方堅持要走民事訴訟流程的話,我們勝訴的概率不到1成。”

    小馬哥聽完後,沒有表態,反而先問了張-誌-冬:“誌-冬,你是否怪我昨天一意孤行?”

    張-誌-冬:“pony,一個團隊內隻能有一個‘領頭羊’,我有提意見的權利,一旦你做出決定的事情,我都會堅決執行,有什麽後果我們一起承擔就是了,沒啥好怪的!”

    小馬哥感激道:“好兄弟,我沒看錯你,這次的事情確實是我心急了一些,我的判斷出現了小失誤,不過這不影響大局。”

    陳-丹:“pony,那我們怎麽辦?這樣看這個案子我們必敗無疑,明年我們就要啟動IPO計劃了,背上敗訴官司的記錄對我們的審計很不利啊!”

    小馬哥:“洪律師,你的建議呢?”

    洪德霖:“boss,我建議和對方進行庭外和解,他們要求我們用同樣的渠道公開澄清和道歉,並向孟淑娟女士賠償6萬的名譽損失費,向飛宇科技賠償8萬的品牌形象損失費,這些條件並不算過分。”

    小馬哥思考了一下,說道:“丹,你回複對方,我們願意庭外和解並接受對方的條件,你和洪律師明天飛一趟帝都,跟對方簽署和解協議。”

    張-誌-冬問道:“pony,真的要公開道歉嗎?這樣對公司的形象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小馬哥解釋道:“對方隻是要求公開渠道道歉,又沒規定時間,這是一個漏洞,等和解協議一簽,我們選個淩晨4、5點發道歉聲明,這個點基本沒幾個人會看到。至於事件澄清,這個本來就是應有之義,再推送一次對方的澄清報道就是了,對我們沒什麽影響。”

    張-誌-冬:“我明白了,pony!”

    小馬哥:“你是說,才過了一天,他們就把事情查清楚了?看來對方有能人啊!”

    陳-丹:“是的,他們隻用了一天的時間就把事情調查清楚,並做了公開澄清處理,緊接著就向我們發了律師函,中間完全沒有一絲停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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