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概要

本書原本有980卷,至今保存下來的有520卷,是中國古代私家著述中卷帙最大的斷代編年史。

《續資治通鑒長編》是仿照司馬光所著的《資治通鑒》的體例﹐斷自宋太祖趙匡胤建隆﹐迄於宋欽宗趙桓靖康﹐記錄了北宋時期九朝共168年的曆史史實。

由於本書記述詳贍,史料豐富,史料價值極高,為研究遼﹑宋﹑西夏等史的基本史籍之一,所以受到了近代治宋史者給予的極高的評價。

閱讀指南

《續資治通鑒長編》有兩個顯著的特點,第一個是作者在撰寫這部書時,始終不渝地堅持司馬光編《資治通鑒》的原則,就是“寧失於繁,勿失於略”。《續資治通鑒長編》的取材十分豐富,除宋代的實錄、國史外,還大量采用經、史、子、集,筆記等。第二個特點是作者繼承和發展了“考異”的優良傳統。司馬光在編著《資治通鑒》的時候,著有《通鑒考異》,在書中排列出了不同的材料,以說明自己取舍的原因所在。這一方法同樣被《續資治通鑒長編》所采取,“若舊本有誤處,及有合添處,即當明著其誤削去,氣添處仍具述所據何書,考按無違,乃聽修換,仍錄出為考異;不然則從舊,更勿增改。”

雖然本書作者對王安石的政治主張持反對態度(從“恥讀王氏(安石)書”可見一斑),但是在書的正文和注文中也能體現出對王安石變法所持的公議,公正、客觀評述。例如《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一四熙寧三年八月癸末對倉法的記述就體現了李燾的態度:“……曾布雲,熙寧三年九月二十五河倉條貫。按此乃是八月二十七日立倉法,舊紀書癸末詔諸倉給受概量者,臨時多寡,並緣為奸,刻軍食十當三四,其增諸倉役人祿,立勾取重法,由是歲減運糧卒,坐法者五百餘人,奸盜以故得不縱,後推及內外吏,吏始重仍法。新紀削去,削去其諛辭可也,如立倉法安可不書。”

作者介紹

李燾(1115年—1184年),字仁甫,又字子真,號巽(xùn)岩,北宋眉州丹棱(今四川丹棱)人,唐王室曹王李明之後。紹興八年(1138軍),李燾進士及第,初任華陽主簿,後調任雅州推官(即言官,行督查之權)。由於奉公執法,不畏權貴,又熟讀朝廷律法,李燾最終在推官任上大放異彩,一路升至兵部員外郎兼禮部郎中。期間,曾有自然災害發生,為了減輕百姓負擔,李燾上書要求精簡皇室及官僚用度,得到孝宗皇帝采納和推行,百姓對其感恩戴德。

淳熙十一年(1184年)春,李燾因病上書,要求告老還鄉。孝宗皇帝念其學識淵博,在去其實職後,又調任閑置敷文閣大學士。自此之後,李燾潛心學術,最終著成《續資治通鑒長編》一書。刊印之後,李燾長籲了一口氣,無比欣慰地說:“大事已了。”言畢,黯然離世,享年七十歲整。臨終之際,李燾曾上表遺書,希望孝宗皇帝勵精圖治,《續資治通鑒長編》正是為此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