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中西方父母關於孩子財商教育的研討會上,中方父母對西方父母提出的財商教育模式提出了自己的質疑。有的中方父母說:“你們那麽早就讓孩子接觸金錢,這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嗎?”

    麵對中國父母的如此“責問”,西方父母做出了自己的回答。西方國家的父母認為,孩子3歲的時候就可以開始教孩子辨認錢幣,認識硬幣、紙幣和幣值;4歲時就可以在父母的陪同下買一些簡單的生活用品,如泡泡糖、小玩具、畫筆、小食品等;5歲時就可以讓孩子自己勞動賺取金錢了,讓他明白錢是用勞動而獲得的報酬;6歲時就要讓孩子開始學習攢錢,讓他養成儲蓄的好習慣;7歲時孩子就已經學會判斷自己有無購買的能力,能夠通過觀看商品標簽的價格,來判斷一下自己的購買能力;8歲時孩子就要明白其他的一些掙錢方式,比如賣報,通過賣不玩的玩具而獲得報酬;9歲時孩子就應該懂得和商家討價還價,並知道怎麽合理地支配自己的零花錢,學會買賣交易。

    聽到西方父母這麽說,中國的很多父母頓時沉默了。這時候,另一位西方父母繼續解釋道:“而10歲,則是孩子理財教育的一個轉折點。”在西方父母看來,10歲時孩子就應該懂得節約零用錢,懂得用節省的錢買一些比較實用且貴的商品,如溜冰鞋、滑板車等;11歲時孩子就會懂得怎麽購買物美價廉的商品,懂得打折、優惠的概念,並開始學習評價商業廣告;12歲的時候孩子就已經深刻地意識到節約的重要性,知道錢的來之不易,懂得珍惜每一分錢;當孩子12歲以後,就可以讓他完全參與成人社會的理財、交易和商業活動等活動。

    這就是典型的西方理財教育理論。西方的父母認為,給孩子零用錢的目的,其一就是讓孩子從小就了解勞動與報酬之間的關係,並且時刻記著這種關係;其二就是讓孩子從小了解怎麽合理地支配自己的零花錢。此外,當孩子做了令父母失望或高興的事情時,西方的父母不會像中國大部分的父母那樣,西方的父母是不會減少或增加孩子的零花錢的,而是采取表揚與鼓勵的方式。

    並且,西方父母不但會有計劃地給孩子零花錢,還會定期地給孩子一份用於投資的“基金”,告訴孩子一定要嚴格遵守使用零用錢的準則,從而讓孩子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念。

    理財能力是孩子在今後的生活與事業上必須具備的能力之一。對於這種能力,培養得越早,孩子就越容易掌握,應用得也就越熟練。如果培養得不及時,後期學習的話就會比較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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