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虎凳的木柱呈十字狀,架子兩端有鐵製鎖扣,可以將受刑者的手腕固定在架子上,十字架的交叉上端位置正好對準受刑者的脖子,這裏也會附帶係上繩索,用來纏繞勒住脖子。

    受刑者一般在上老虎凳之前已經遭受了鞭打之類的簡單刑罰,為了繼續拷問而加重刑罰,上老虎凳成了施刑者手裏的一張王牌。準備上老虎凳之前,犯人的全身通常已經被剝光,光著身子綁在老虎凳上,以便於繼續鞭打,而受刑者的鞋襪也必須脫下,這樣是為了便於接下來捆綁雙腳。

    受刑者被強行按坐到老虎凳上,為了防止受刑者反抗掙紮,必須將上身牢牢捆綁在老虎凳的木樁上,而且身體的坐姿必須挺直,否則會影響接下來用刑的效果,這時受刑者往往會不願配合而故意不坐直,施刑者就會對其進行威嚇和肢體強力控製。不僅上身被綁在木樁上,受刑者的雙手也必須被反綁在木樁後麵,這使得身體形成前傾的架勢,也就是說還未用刑受刑者已經感到十分難受。一些十字架形狀的木樁則將雙手固定在左右兩端,同樣使受刑者倍感屈辱和無助。

    受刑者的雙腿被放上長凳,雙腿並攏伸直,用繩子或者皮套把大腿捆綁固定在長凳上,捆綁越緊用刑效果越好,再用繩子單獨捆綁雙腳,但是小腿和雙腳不固定在長凳上。捆綁妥當後往受刑者的腳下墊上磚頭,使得雙腿完全繃直抬高,隨著腳下墊的磚頭數量的增加,雙腿將越來越疼痛。

    由於大腿被固定於長凳,作用力完全施加在膝蓋關節,這給受刑者造成極大的痛苦,甚至有骨頭被當場折斷的。如果墊上一塊兩塊磚頭可以忍一忍堅持住,那麽當腳下的磚頭增加到三塊時,受刑者已經是大汗淋漓,咬緊牙關了。這時,施刑者會故意停下來,讓這三塊磚把人折磨一段時間,對受刑者進行威嚇和誘供。如果受刑者不就範,就進行鞭打,倘若仍然無動於衷,受刑者的雙腳就會被死命抬起,隨著一聲慘叫,往腳下墊進去第四塊磚,而四塊磚頭基本是人體的極限。這時,很多受刑者會昏厥過去,但又很快會被冷水澆醒。

    手腳都被繩子牢牢捆綁,無論受刑者遭受怎樣的痛苦都無法逃脫,甚至雙腿連掙紮一下都不行,因為掙紮需要活動關節部位,而上老虎凳時雙腿和膝蓋關節部位被完全綁縛固定,且承受著重壓,根本動彈不得。如果說鐐銬、繩索和鐵窗剝奪了人的自由,那麽上老虎凳的人可以說是連掙紮的權利也給剝奪掉了。

    總之老虎凳是一種生理、心理雙重折磨的殘酷刑罰,但這緊緊是對凡人,對於修士來說,頂多就是一些皮肉之苦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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