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生隨緣隨喜,但是碰上有違原則的事,我絕不苟且妥協。接管雷音寺時,我在眾目睽睽之下,請人將大殿內多尊神像搬走,並且親自砍掉兩旁神像出巡用的“回避”牌子,以正佛堂威儀莊嚴。為了密勒學人獎學金的濫發,應邀做評審委員的我,不惜向主辦人南亭法師拍桌抗議。為使高雄市區信眾便於學佛,我幫忙建築高雄佛教堂,看見牆上的卍標識與正統佛教不符,我力排眾議,拆掉重建。

火車有軌道,所以能平安行駛;船隻有航道,故不會迷失方向;讀書有方法,才能抓到重點;做人也要有原則,才能與人往來。當然做事也要有做事的態度與準則。做事的準則有四點意見說明如下:

第一,要擔當,要負責。無論你是大人物還是小人物,做大事還是做小事,最重要的是要能擔當,要能負責。主管沒有擔當,不能負責,則部屬得不到安全感;反之,部屬不能擔當,不能負責,則將影響團體整體運作的進度。所謂“大丈夫一身做事一身當”。想要獲得事業上的成就,就要堅定自己勇於負擔責任、行事不苟的態度;想要獲得朋友的信賴,也要給人能承擔、能認真的信任感。希望人生過得踏實,就要如此養成自己擔當負責的生活態度。

第二,要自知,要知人。《呂氏春秋·用眾》曰:“物固莫不有長,莫不有短,人亦然。”一個人不僅要了解自己的能力有多少,也要知道自己的長處和短處在哪裏,才能借由不斷地自我調整而進步。了解自己之外,更要了解別人,才不會對他人做出過分的要求。再說,一個人的能力再大,也會有所局限,為了遠景著想,大家必須互助合作,“取他人之長,補一己之短”,才能顧全大局,完成功業。

第三,要明理,要明事。一個會做事的人,明理明事的態度,對他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有的人做事,不能掌握事情的前因後果,不重視事情的理則,一旦事情敗壞,就隻能在結果上怨恨、計較。其實,事出必有其因,原因不能明白,將無法斷定結果的真實性。所以,明理的人要懂得因果關係的重要,明事的人要注重因果的法則。

第四,要體諒,要尊重。每個人的思想觀念、行事作風都會有所差異,人類是群居的動物,任何事情往往不是靠一個人孤軍奮鬥就能達成,一定需要很多人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因此,大家在一起做事,如果沒有體諒別人的心,別人就不願服從你;沒有尊重別人的態度,別人也不會對你尊重。所以,為人處世彼此體諒、尊重是很重要的。

做事要做得好,要為自己立下做事的準則;有原則可循,則不致偏差。“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做事的準則可作為吾人行事的參考。

·佛光菜根譚·

為與人共事,故要“自己無理,別人都對”;

為增廣見聞,故要“事事好奇,處處學習”;

為自我提升,故要“眼光要遠,腳步要近”;

為顧全大局,故要“求精求全,瞻前顧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