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輕諾者必寡信。”我當領導,一個任務交代出去,如果下屬馬上講“沒有問題,很快可以做成”,我不能相信他,我會派人去跟蹤他;我會比較相信那些跟我說“給我兩個小時,我琢磨琢磨再給你匯報”的下屬。

有人會問,在接受工作時,即使很有把握也不要輕率地答應嗎?回答是肯定的,即使很有把握也不可以。

守承諾,要一諾千金。外國人對於重視的事一定要寫出來才算數,講的話絕對不算數——我們觀念裏的外國人就是這樣。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他們的特點,不要上當。而有些中國人簽字也不算數,承諾也不算數,宣誓還是不算數,但是隻要他心裏認定了,就算數了。也就是說,凡是有形的東西,對這些人幾乎都沒有什麽約束力。這就是區別。

麵對持不同文化的人,如何讓他們守承諾,確實說到做到呢?

要讓一個外國員工簽署一份文件,不是那麽容易的。他會從頭看到尾,有不同意的條文會跟你講,你同意他才會簽字。而他隻要一簽字,就是算數的。所以,假定你要罰這個外國員工1000美元,他會問:“你憑什麽罰我?”你指著文件告訴他:“這是你自己簽的。”他就乖乖認罰。

而你罰某個中國人1000元人民幣,他會問:“你憑什麽罰我?”同樣,你指著文件說:“你來看看,這是你自己簽的。”他會拿起文件再看一下(這時候他會很仔細地看),然後他會講一句話:“奇怪,怎麽會有這條?如果知道有這條,我根本不會簽,我當時沒有看到這條才簽的。”他不認賬。

麵對這樣的情況,我們是不是沒有辦法了呢?怎麽辦?隻有走合理這條路。隻要你的條約合理,他簽不簽字都會守承諾;不合理,他簽了也不算數。你的合同是很合理的,閉著眼睛簽,他也一定會遵從。合理的東西沒有人不遵從,這是簡單的道理。

那麽,我們如何要求大家按承諾去做呢?

舉例而言。甲、乙二人做買賣簽了約以後,物價一直漲,甲就天天在家裏罵乙撿便宜了。那麽乙就主動還甲一點,補貼甲一點——因為甲吃虧了。這樣甲還會罵乙嗎?絕對不會。甲跟乙簽約以後價格一直跌,那就換成乙罵了,甲就退還乙一點貨款,乙就沒事了。

所以,我們一定要懂得這麽一種思路——除了理,還要講人情。要不然,你沒法跟別人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