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雲:“如少金剛能壞須彌,亦如少火能燒一切,如少毒藥能害眾生,少善亦爾,能破大惡,雖名少善,其實是大。”小事小物雖不起眼,但是小善能成就大事,小惡卻足以壞事。所以,“小事不可輕”有四點意見:

第一,巨木毀於螻蟻

樹木一旦遭受蟲蝕蟻蛀,即使是已有百年、千年的生命,亦將受其害。同樣的,人不能一味地追求事業的龐大,或是一味地沉浸在物質的享受,應當適時觀察周遭的因緣,因為小至一個惡人、一件壞事,都可能讓你的夢想破滅,讓你的人格遭受扭曲,不能不注意。

第二,堅石毀於滴水

小水滴雖然沒什麽力量,但是在堅硬的石頭上滴久了,也能穿石,不能不小心。宋朝縣令張乖崖,為處罰偷拿一文錢的管錢庫官吏,責打他二十大板,並聽候處理還要追查判罪。庫吏不服氣,認為小題大做,縣令就在庫房門上張貼布告,寫道:“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鋸木斷,滴水穿石。”所以,勿以惡小而可為,小惡如水可以穿石,尤其惡事做多了,難保日後不會壞事做盡。

第三,友誼毀於一言

良好的談話,可以增加彼此間的互動,反之,語言使用不當,則有傷彼此的感情。綜觀曆史上、社會上,有些人曾經是很要好的朋友,卻因為“說不拘禮”,說錯一句話而傷害了對方的尊嚴,犯了對方的忌諱,造成多年培養的友誼瓦解。因此,說話如同射箭,一去而不複返,慎言很要緊。

第四,大事毀於小節

有的人一心想要做大事、做大人物,但是要注意,不能不拘小節;一舉手、一投足,稍不留意,就會壞了大事,因此,任事當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淮南子》曰:“害生於弗備,穢生於弗耨。”好比商朝紂王因貪圖精致象牙筷,致使朝代政權毀於奢華的生活小節。所以,小節不能忽視,一旦不在乎,大節難免出問題;小節丟失了,大節也就難保了。

所謂“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微小的善行,能成就終生的幸福;微小的惡事,卻可能造成永久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