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想擁有一個方法,可以使任何人去做任何事呢?現在,我就告訴你世界上真的有這樣一種方法,而且也隻有這種方法能使人願意去做那件事。

    請記住,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別的方法——當然,你可以用左輪手槍指著一個人,威逼他乖乖地把手表給你;你也可以用解雇威脅你的員工讓他服從你的命令;你還可以用鞭子或恐嚇威逼孩子去做你需要他做的事。但這類粗暴的方法產生的後果都不能令人滿意。能讓別人心甘情願地去做你想讓他做的事情的唯一方法,就是先滿足他的需要。

    他都需要什麽呢?

    20世紀,奧地利著名的心理學家弗洛伊德說:我們所做的任何事,動機隻有兩種,即性的衝動和成名的欲望。

    美國著名哲學家杜威教授則有這稍微不同的觀點。他認為:人性中最大的衝動,是“希望自己很重要”。這句話非常重要,本書中以後也會常常提及。

    人類真正需要的東西並不是很多,幾乎每個正常的成人都迫切需要的無非是下麵幾種,

    一、健康與生命保障。

    二、食物。

    三、睡眠。

    四、金錢及金錢能買到的東西。

    五、未來生活的保障

    六、性欲的滿足。

    七、子女。

    八、被重視。

    除了一種之外,其他的這些欲望幾乎都能滿足,而這種難以滿足的欲望和食物、睡眠一樣也是人們所不可或缺的,那就是弗洛伊德所說的“成名的欲望”。也即是杜威認為的,“希望自己很重要”。

    林肯曾在一封信的頭寫道:“每個人都喜歡被別人稱讚。”威廉-詹姆斯也說過:“渴求被人重視是人類天性深處的本質。”他在這裏用了“渴求”而不是“希望”、“欲望”或“渴望”。可見“被重視”是一種多麽痛苦、多麽需要被解決的人類的“饑渴”。如果你能讓別人的這種“饑渴”得到滿足,自然就能做到使他去做任何事了。

    是人和動物的一項重要差別,就是尋求自重感的欲望。例如當我還是密蘇裏州的的一個農家孩子時,我父親飼養的品種優良的豬和一種白臉牛在牲口展覽會中曾獲得了幾十次的一等獎。

    我父親用針把藍緞帶的獎章別在白布上,每有親友來我們家時,父親就讓我和他一起扯開白布,讓親友們觀賞代表頭獎的藍緞帶。

    豬和牛對這些榮譽並沒什麽感覺,但父親卻十分重視,這些獎品讓他有一種“自重”的感覺。假如我們的祖先對“自重感”沒有強烈的衝動,我們就會和其他動物一樣,不可能產生文化。

    正是這種滿足“自重感”的欲望,驅動一個沒受過正規教育貧困的雜貨店員痛下決心,仔細地研究法律書籍,你應該聽說過這位雜貨店員,他叫“亞伯拉罕-林肯”。

    也隻是這種欲望,激發狄更斯寫出了朽的名著,使雷恩完成了他不朽的建築作品。讓洛克菲勒聚集了無數的財富。而你們村裏那個建造最大最漂亮的房子的人,也是由於這種欲望的驅動。它還能使你購買最新款的衣服,駕駛最時新的轎車,炫耀一下你聰明的孩子……

    許多青少年之所以變成盜匪也是這種欲望的驅使。紐約市前任警察局長馬羅尼曾說:“現在很多年輕的罪犯,總是盲目追求虛名,他們被捕後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閱讀那種把他們美化成英雄的小報。他隻希望看到自己的相片能像愛因斯坦、羅斯福等名人那樣占據了報紙的篇幅卻根本想不到進受刑室坐電椅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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