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是一個千金小姐,因為家族聯姻嫁給夏少奇,可沒想到夏少奇竟然自作孽不可活,走上了販賣軍火的路子,被抓了起來。

    一夜之間失去了所有,原主本就不被待見,害怕原主跑路,夏少奇是死命的把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本藏的好好的。

    可是原主根本沒有要跑路的想法,各路打點,甚至回去求自己的父母讓他們幫忙,總算是把夏少奇撈出來了。

    然而夏少奇絲毫不知感恩,拿著原主賣了自己的收拾嫁妝,一個人打好幾份工換來的錢去瀟灑吃喝玩樂,卻對原主說是工作應酬。

    一個女人能有多少時間用來揮霍?

    答案是五年。

    五年,原主十八歲到二十三歲,從青春靚麗的少女到現在為了一毛錢的菜錢還要和攤主斤斤計較的地步。

    五年時間讓一個女人從十指不沾陽春水到現在的家庭婦女,原主付出了太多太多。

    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丈夫拿著自己的血汗錢在外麵肆意揮霍瀟灑,在外麵美人圍繞縱情歌酒,回了家卻對她又打又罵,隻為了要更多的錢。

    她以為丈夫在外麵受了氣,她理解,她更拚命得賺錢,她相信夏少奇會有東山再起的一天。

    可是直到她在街上看著自己的丈夫摟著一個穿著暴露的女人跌跌撞撞的走進一家酒店的時候,直到她得知自己的丈夫一個星期會來好幾趟帶著不同的女人的時候,她知道自己的夢碎了。

    徹徹底底的碎了。

    她現在還是處子之身,她以為以前丈夫不喜歡她是因為家族聯姻,之後不動她是因為前途未卜,現在她知道了,哪是什麽顧慮,哪是什麽焦灼,不過是因為嫌棄罷了,從開始到現在自己都是一個棋子。

    她心灰意冷,看著鏡子裏的女人麵容蒼白的樣子,根本都不敢相信這居然是她,二十三歲的她!

    原主不是懦夫,她利落的簽完了離婚協議書,隻身一人遠走高飛,為了麻痹自己,她開始瘋狂的購物,各種名貴的包包,衣服,鞋子,化妝品,首飾……挑著貴的買,隻為了補償自己這五年裏受過的苦。

    她回到了自己最得意的樣子,青春靚麗,魅力無限,可是她的心裏卻始終缺少了一塊,這一塊,隻能用瘋狂的花錢來填補。

    秦覓沉默著,這件事情看起來簡單,可誰知道這事情背後的推手是自己的後媽黎曼?

    她和夏少奇因為情難自已,發生了關係,從此踏上了一條不歸路,他們聯合著想要謀取秦家的家產,卻被秦父識破,氣的重病住院。

    黎曼她們瞞著原主她父親的事情,親手拔掉了他的氧氣管,搶救無效死亡,秦家從此被這對狗男女霸占,可憐原主還不知情,直到她有一天回家的時候,這才知道自己的父親已經死了。

    黎曼說她父親為了不讓她傷心特意叮囑自己瞞著她,原主信了,然後直接離開了秦家,準備安安心心當自己的夏太太,可沒想到後麵的一係列變故讓她徹底成了孤家寡人。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