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雲大師

1927年生於江蘇江都,12歲剃度出家,21歲時出任南京華藏寺住持,授記為臨濟宗第48代傳人。1949年赴台灣,1967年創建佛光山,主張以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業,“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

佛經難懂,這是社會上一般人的看法。星雲大師致力於說法現代化,把經文中與人生有關的、與做人處事有關的、與修身安心有關的經文節錄處理,用大眾能接受、能應用的方式來解釋。星雲大師說,講經說法,就是要讓人接觸了佛法之後不斷感悟到“我明白了、我懂了、我覺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