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追求的幸福不同,定義也不同。有人以獲得財富為幸福,有人以擁有愛情為幸福,有人以權力在握為幸福;這些外在取得的幸福,看似實際,猶如泡沫,難以掌握。到底什麽才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的幸福?有以下四點:

第一,生活要樂觀進取

英國詩人拜倫說:“悲觀的人雖生猶死,樂觀的人永世不老。”分別隻在一心的取舍。心,可以是光明莊嚴的道場,也可以是烽火漫漫的戰場;心,可以是生產良好產品的工廠,也可以是盜賊土匪的溫床。選擇以樂觀的態度麵對一切,幸福的種子就已萌芽,加上進取的因緣,必定獲得幸福的果報。

第二,工作要勝任愉快

工作中,想要勝任愉快、發揮所能,莫過於敬業樂群,最失敗的,不外乎與主管對立、與同事有隔閡。再者,抱持心不甘、情不願的心情,推諉、講理由,做來感到辛苦不堪,如何有幸福可言?能發揮熱忱、活力,工作自能勝任愉快。

第三,事業要進取有恒

想要有一番作為,恒心毅力、進取勇猛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倘若稍受困阻,就盡棄前功,如何成就?孟子雲:“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如棄井也。”因此,做事必須進取有恒,抱持“不達目的,決不放棄”的信念,終能“滴水穿石”,走向幸福的大道。

第四,未來要充滿自信

懷抱希望的人,對未來必定充滿自信。大文豪蕭伯納說:“有自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為偉大,化平庸為神奇。”內心充滿自信者,能驅動生命,轉化因緣;對未來有信心,就懂得為當下負責。縱觀現今社會,憂鬱症和自殺者頻傳,這就是對未來空虛,沒有產生希望。因此,突破內心的恐懼,對未來抱持信心,就會有幸福。

幸福,不是別人給我們的,也不是上天賜予的,想獲得精神上的滿盈、永恒的幸福,把握以上四點就可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