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上顯示,最小的快閃族組織者是一個隻有十幾歲的小朋友,他組織了全港收個快閃行動,在指定的日期和時間,到旺角一間電氣店詢問店員是否出售遊戲機?可是店裏根本就不出售遊戲機,然後集體拍手叫好後,各自離開。

    快閃族的人一般擁有高學曆,和有固定的職業,隻是平常接觸電腦的機會多一些,並願意去嚐試一種新的行為,主要前提是不準損壞社會,或者是危及安全的言行,有可以接受的人,才會願意加入快閃族。

    之所以叫快閃族,主要體現在快閃兩個字,顧名思義,就是做完每件事情,或者是行為以後,做完即閃,從網絡的虛擬世界走入了現實的社會後,就要很快的閃回虛擬世界去,絕不相認。

    說直白一點,就是一群根本不認識的人,通過互聯網召集人數,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完成一項某種任務,完成之後火速離開,其實沒有絲毫的社會意義,無非就是一些無聊的人,覺得這樣可以有一種滿足感,自娛自樂,甚至覺得很新鮮。

    方天宇現在已經看明白了快閃族的顧名思義,他覺得這些人,就是無聊的不知道該幹些什麽,才會想打搜做一件這樣無聊的事情,想不到郝斌就正好恰巧的,趕上了這樣的一場鬧劇,結果造成了郝斌的悲劇發生。

    “金媛,我已經明白什麽是快閃族了。”方天宇轉動椅子的看著一旁的金媛。

    金媛回過頭的回應,“你明白了,我也了解了……一下快閃族,之前隻是聽說過,可不是……很了解,現在是徹底的了解了。”

    “嗯。想不到還有一群這樣的人,你覺得他們跟郝斌的死因有關係嗎?”方天宇想聽一下金媛的意見。

    金媛想了想,“好像沒有……什麽關係,快閃族就是組織了……一場鬧劇,恰巧的就被……郝斌趕上了,才發生的……踩踏案件,就是一次意外。”

    方天宇點了點頭,金媛這樣理解也是對的,可是方天宇就是覺得也有不對的地方,郝斌不會趕上了無數個巧合,恰巧表演魔術,他就在中央,恰巧快閃族的出現在遊樂場,那麽多的人都沒有怎麽樣,偏偏就郝斌一個人死亡了。

    “你不覺得快閃族的出現太過於巧合了嗎?偏偏這些巧合,都發生在了郝斌一個人的身上。”方天宇說出自己地困惑。

    “你說的也有道理,我們今天還……算是有所收獲,總比什麽都……沒有查到要好,就是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麽做?做些什麽?”金媛也被方天宇弄的困惑了。

    兩個人都開始發呆,都在因為今天的事情沉思,都想從中找出一些破綻,總不能一直都這麽的被動,一點主動權都沒有,到現在二隊的每一個人,就仿佛是待宰的羔羊一般,讓郝斌的案件弄的都快精神失常了。

    方天宇跟金媛想的事情不太一樣,他在想著這一次快閃的發起人,為什麽會選擇在遊樂場?難道是有什麽特殊的含義嗎?還是真的隻是巧合?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