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芳渾身一個激靈,瞠目結舌,仿佛被一道天雷劈中一般!

    滿朝文武,目瞪口呆。

    人家正彈劾你呢,你居然反手彈劾人家?

    不對,不是彈劾,房俊所說的,可是“狀告監察禦史張芳”!

    禦史風聞奏事,即便有錯,懲罰亦並不嚴厲。可若是狀告禦史,那事情的性質可就不一樣了!雖然不至於明清那般民告官先打一頓殺威棒,已示官府之威嚴,可是一旦證明了純屬誣陷,那妥妥的就是一個誣告之罪!

    大唐律例,誣告者反坐!

    何意?

    誹謗誣告者,以告者罪罪之!

    你告人家是什麽罪,若是證明了才是誣告,那麽你就得被判什麽罪!

    對於誣告的懲罰是極其嚴厲的,所以一般情況下,沒人敢於誣告!

    大臣們不由得看向張芳,頓時就是一驚。

    這家夥的臉色神情,便已經說明了問題。

    如此嚴重的罪名被房俊在太極殿上當著滿朝文武來個了實名舉報,已經徹底擊碎了張芳毫無防備的心防,事情來的太突然,他已經方寸大亂。

    明明是自己在彈劾房俊,怎地居然變成了房俊狀告自己?

    文官為首的長孫無忌微微蹙眉……

    李二陛下命人將房俊手裏的奏折呈上,一目十行,看完之後一拍麵前的禦案,怒喝道:“張芳!汝可認罪?”

    張芳神情呆滯,“噗通”一聲便跪在地上,“嗵嗵嗵”的磕頭,卻是一句話也說不上來。

    還有什麽說的?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心裏有數。

    因著他監察禦史的身份,老家的官府無人敢管,可是這些事情豈是能瞞得住人的?隻需稍微查證,便真相大白。此時抵死不認,根本毫無用處。

    看著他的神情,大臣們知道,這家夥算是徹底完蛋。

    果然,李二陛下怒道:“來人!將此獠給朕壓入刑部天牢,由刑部審理此案,若有人敢從中袒護隱瞞,與此獠同罪!”

    大殿外的禁衛匆匆而入,如狼似虎一般架著張芳的兩條胳膊,便往大殿外頭拖。

    張芳這是才緩過神來,一臉絕望,知道自己這是離死不遠了,不僅僅自己,怕是整個家族都要受到牽連。

    這可是江東的張氏啊,漢末三國之時便是顯赫一方的世家豪門,卻因為自己蒙受了恥辱,還要麵臨巨大的禍患……

    眼睛瞥見房俊臉上的冷笑,張芳頓時瘋了。

    都是這個混蛋,簡直太狠了啊!

    “陛下!微臣是監察禦史,微臣彈劾房俊屢次毆打親王、重臣、官員,甚至於長安街頭將出家人毆打至重傷,囂張跋扈、目無王法……”

    張芳放聲嚎哭,一邊哭,一邊大聲控訴著房俊的罪名。

    他想要臨死,也得把房俊拉著!

    隻是喊到這裏,便被禁衛死死的捂住嘴,不讓他在大殿之上喧嘩……托死狗一般往外拖。

    房俊卻嗬嗬一笑,悠然道:“爾這等喪盡天良、十惡不赦之畜生,如何還敢口口聲聲說自己是監察禦史?何以能激濁揚清、伸理冤枉、重耳目之寄,嚴紀綱之任?簡直是玷汙了這個神聖的官職!”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