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很簡單的算數題:同樣是一次進攻機會,進一個三分球得三分,進一個兩分球得兩分,誰得到的分數多?
答案連幼兒園的小朋友都知道,三分比兩分多,用三分球得分更劃算。
可現實卻是,在小球時代到來之前,聯盟裏並沒有特別的三分球戰術,大家都選擇了兩分。
為什麽會如此?
答案自然不可能是大家都是傻子,這裏麵牽扯到了一個進球率的問題。
進一個三分球容易還是進一個兩分球容易?
當然是後者更容易,,因為距離籃筐越近,準確率越高。
三分球在開投的時候距離籃筐很遠,很難保證投籃的命中率。在充滿對抗,而不是為了比賽的觀賞性犧牲了它的競技性的年代,三分球實在打不出高效率來。
沒有足夠高的效率,自然不會有球隊選擇它。
這也是為什麽即使許昂在這個賽季投入了許多三分球,其中更有不少超遠三分,聯盟裏依舊有不少人在質疑他。
誰讓季後賽的防守強度與常規賽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就拿許昂現在來說,湖人隊為了防止他再進行三分球戰術,防守他的球員動作可不小。其整個身體都貼了上來,不停的用身體撞擊許昂,試圖破壞許昂的平衡感。同時,湖人球員還揮舞手臂,幹擾著許昂運球,不斷尋找搶斷的機會。
他這樣的防守方式若是放在後世的體毛哨時代,早被罰下去了,可在這個大家都是真男人剛正麵的時代,屬於季後賽的常規操作。
也難怪會人們會有這樣的觀念,那就是身體不夠強壯便無法成為巨星,甚至連NBA都適應不了。
試想,你若是被人一施加身體對抗就被撞開,又或者倒地,你還怎麽打好球?
連球都護不住,又談何得分?
“聽著,如果我是你,我就不會那麽做。”
許昂話音剛落,他雙手持球,對那湖人球員就是一個背靠。
雙方身體一接觸,許昂一點事也沒有,對方卻穩不住腳步,踉蹌著連退兩步,要不是許昂沒用太多力氣,防守他的湖人球員非倒地不可。
輕鬆破掉對方的防守,許昂有了寬鬆的出手空間,他原地幹拔,籃球被他幹脆利落的送進了籃筐。
見許昂又得分了,奧尼爾氣得衝隊友喊道:“貼住他,跟緊他,你這個軟蛋。”
在奧尼爾看來,防守許昂的隊友和許昂都是打外線的,雙方的力量即便有差距,也不至於被許昂輕輕一靠就失去位置。
不是這家夥大意了,就是他沒用心防守。
打季後賽還敢不用心,這隊友也是廢,不吼他都不行。
被吼的湖人球員很委屈,不是他無能,實在是對方太強。當許昂與他進行身體對抗時,他從許昂身上找到了對抗奧尼爾時的感覺。
那力量,排山倒海般襲來,直接就把人撞開了,完全不給你對抗的機會。
都是外線球員,對方還是個黃種人,不應該是我這個黑粗硬比他強,比他力量大的麽?
如同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湖人球員一開始很鬱悶,可當他被許昂接連三次用同樣的方法——憑力量硬吃,既簡單粗暴,又幹脆直接的撞開三次後,他就麻木了,也認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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