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護挑了挑眉。

    要知道,本朝沿襲前朝,是有“翻異別勘”製度的,也就是說,在訴訟之中,如果犯人推斷原來的口供,可以改由別人,或者別的地方進行重審。

    而且這樣的機會,在宋朝足足有五次,本朝依照唐律,改為三次。

    當然,也有懲罰,妄行翻異叫冤者,別推時將加重處罰。

    但放到眼下,就等於他們喊冤,按律法,林縣令就必須得中止。

    江護冷冷的道:“說。”

    眾目睽睽之下,馮夫人慌裏慌張的向懷中摸去,大家都靜靜的看著她,她摸到了什麽,一個猶豫,猛的拿了出來。

    就見她摸出來一張薄薄的紙,似乎是信箋。

    可是這張紙中,居然還藏著一把小小的尖刀!

    就在那一瞬間,馮夫人的眼神兒驟然變了,她一把抓起尖刀,衝向了江護:“我要殺了你!殺了你!”

    隻聽一聲呼哨,數個錦衣衛長刀出鞘,將馮夫人立斬當場。

    眾人紛紛驚呼,馮夫人在地上爬了兩下,猶喃喃的道:“我要殺了你!殺了你!”一邊腿一蹬就沒氣了。

    事出意外,馮仁仆都嚇傻了,半晌才回過神來:“你不能殺我!我與萬大人有舊!我認識萬通萬大人!”

    江護冷喝道:“還敢胡言亂語!”

    早有人上來堵了他嘴,林縣令都快嚇尿了,哆哆嗦嗦的,堅持把流程進行完。

    江護眼神兒掃過周圍,在不遠處看到了花狼,少年平靜的迎著他的目光,然後轉了回去。

    這少年,不過十四五歲,手段好生厲害!

    就在出門之前,錦衣衛還盯著她,她在出門之前,手裏的東西還是真的,可就在路上,居然神不知鬼不覺的叫人調換了?

    而且,還放了一把刀……刀拿出來的時候,馮夫人的眼神明顯變了,可見是某種藥物,可是藥物,居然能操縱她殺人,確實神乎其神。

    其實也沒有那麽神。

    花狼隻是趁她方才六神無主之時,在她耳邊不斷的說一句話:“殺了他,殺了他,殺了他……”

    那到時候她一拿出來,聞到藥物味道,頭腦一暈,自然就會殺人,至於她要殺誰,這對花狼來說並不重要,反正這麽多人在,馮夫人的命運,已經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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