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對於羅蘭俱樂部,莫測有種難以言明的感覺。

    這家俱樂部本身是東城市監察署頒發“營業執照”的契約者活動場所,可誰又能知道,就在這樣“合法”的契約者活動場所內,竟然有著隱秘的地下交易。

    這就像是在蘭思詠的酒吧內部暗藏了一間密室,做艾良興隆山莊六樓委托處的“非法”生意。

    不同的是,羅蘭俱樂部規模更大,而且雖然同樣是隻對契約者開放,但是俱樂部雇傭了不少普通的鐵民作為服務生。

    沒錯,無論是清潔工,還是酒吧以及靶場的服務人員中,都有普通鐵民的存在...

    畢竟,要運營這樣一家集吃喝玩樂一條龍的俱樂部,工作人員數量要相當多,全部雇傭契約者來打工本就不現實。

    而這些在俱樂部工作的鐵民...他們當然會知道自己所做的工作是什麽性質,也會知道自己服務的客戶都是具有“超能力”的契約者...這本就是沒辦法隱瞞的事實。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潘多拉違背《公約》,允許普通平民知道契約世界的存在,也並不是放棄了本就不好管控的基層管理,恰恰相反,潘多拉對此盡了最大努力進行消息封鎖——在這家俱樂部工作的鐵民,幾乎都是因為各種特殊原因而了解到契約世界,且無法被抹除記憶的普通人。

    人家已經從各種渠道知道了契約者的存在,潘多拉就將這些人登記在冊,逐一簽署保密協議,並會向其中一部分人給出工作崗位——在東城市這裏,工作崗位就包括去羅蘭俱樂部打工。

    這樣,既封鎖了消息,又解決了契約者合法活動場所的勞動力需求...

    比如,一對年輕夫婦的幼兒覺醒了契約能力,而這幼兒的能力並不是廢契約,這種情況下,按照《公約》的規定,潘多拉自然不能抱走這嬰兒進行統一的“危險管理”......

    那麽這個嬰兒怎麽辦?不能抱走,當然也不可能讓當地的懲罰者來照顧或者撫養嬰兒啊,畢竟,懲罰者人力也是有成本的...

    而唯一的辦法,就隻能回歸原本的狀況,依舊讓這嬰兒的父母來撫養孩子才行啊。

    這樣的話,嬰兒覺醒了契約能力,無論是支付代價還是能力本身都可能具有危險性,孩子的父母就不得不被告知契約能力的相關事宜,這樣才能讓他們撫養孩子的過程中,盡量避免後續風險...

    於是,這孩子的父母就會被登記在冊,成為允許知道契約世界存在的普通鐵民。

    同時,還是要簽署保密協議的,一旦這對父母將消息外泄,自然會有懲罰者找上門進行後續處理以及...懲罰!

    在簽署保密協議以後,潘多拉還會向這對夫妻提供工作崗位,諸如羅蘭俱樂部這樣的工作就是如此來的...而對於這一點就比較人性化了——工作不是強製性的,夫婦有拒絕的權利,不去羅蘭俱樂部也是可以的。

    這些內容,都是莫測在東城市監察署的《懲罰者手冊》上看到的,區別於熱泉市手冊,東城市手冊除了那些固定的相同條款之後,後麵單獨增加了本地登記造冊的普通鐵民名單。

    也就是說,每個城市的懲罰者手冊並不完全相同,除了公共條款以外,都有針對本地特殊情況的內容...

    話說回來,潘多拉曆盡千年依舊能夠對普通鐵民保守住契約世界存在的秘密,自然是有著一套相對完善的管理體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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