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隻要別闖禍就行。”

    楊若曦也沒把秦飛的話放在心上,打了個哈欠:“不早了,睡覺吧。”

    “哦,老婆晚安。”秦飛笑了下,然後閉上了眼睛。

    其實,楊若曦還是第一次和自己的老公說這麽多話。

    因為在她心裏,秦飛就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存在。

    她生活軌跡就是,上學,參加工作,每天忙著破案。而這個老公,卻很少出門,總是把自己反鎖起來,兩人有時候半年都見不到一次麵。

    就算結婚之後,楊若曦和他之間也連手都沒有牽過,而且還一個人睡床上,一個人打地鋪。

    是不是,自己有些過分了?

    楊若曦在心裏問自己,但又隨即搖搖頭,即便現在秦飛口齒清晰了,思維也和正常人差不多,但是自己依然對他沒有好感。

    除非,秦飛能讓自己心甘情願的愛上他,不然的話,想自己和他做那些羞羞的事情,絕對不可能的。

    秦飛倒也沒有多想,他現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努力賺錢,然後買幾種名貴的藥材,煉製成丹藥,來恢複這具廢柴一般的身體。

    隻有身體恢複過來了,才能承受他強大的靈魂。到時候,一但恢複了原來的實力,金錢,地位,幾乎唾手可得。

    那樣,楊若曦不僅不會反感他,還會以他為榮。沒有哪個女人,不喜歡頂天立地的男人的。

    而他秦飛,沒死之前,就是這樣一個男人。

    另一邊,一間古色古香的書房裏麵,一個頭發灰白,穿著黑色馬甲的男人,微微皺著眉頭,嗤嗤的抽著煙鬥,氣氛顯得嚴肅而凝重。

    “爸,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他殺了那三個綁匪,然後徒手打死了兩頭狼。是他救了我,我想請他來家裏吃飯。”趙慕馨已經換了一套白色的連衣裙,烏黑的長發柔順的披在肩上,露出精美白皙的臉蛋,看起來像是一個城堡裏的白雪公主。

    “馨兒,不是爸爸不相信你。那個男人的資料,我已經讓汪局長傳給我了。叫秦一飛,今年二十五歲,一直生活在楊國明家裏,是一個倒插門女婿。

    從來沒有上過學,也沒離開過江城,倒是經常去各大醫院看病,身體虛的不行,而且智力頂多和十來歲的孩子差不多。你說,他是如何學會用槍的,還能徒手打死兩條狼?是不是你當時驚嚇過度,產生了幻覺?”趙忠義看著自己的寶貝兒女兒說出了心裏的疑惑。

    他畢竟縱橫商場幾十年,頭腦遠比一般人靈活多了,從趙慕馨的描述中,他覺得不合邏輯的地方太多了。

    一個身體虛弱的白癡,能幹掉三個網上A級通緝犯?

    而且,還能徒手打死狼?這簡直就是開玩笑嘛,就算一個特種兵,也未必有這種本事吧?

    趙慕馨見自己的爸爸不相信自己,哼了一聲,撅著小嘴說道:“我不管,我就是要請他吃飯,你不知道,他一根樹枝就刺死了一頭狼,那動作太帥了。我覺得,他在我心裏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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