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擔心的是他們剛開始生產的M3輕型坦克和M3“格蘭特/李”中型坦克也不是德國坦克的對手。

    其實美國人早就知道橫掃歐洲的德軍坦克性能遠超他們那弱雞的M2輕型,中型坦克。於是火急火燎的研發新型坦克,可所謂飯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也不可能一下子整出什麽重型坦克,於是就有了75毫米炮強上M2坦克的M3格蘭特。

    二戰時期有相當一部分M3“格蘭特/李”中型坦克被送到了北非給英軍使用,它的75毫米炮和51毫米的前裝甲麵對德軍早期三號四號是個很惡心的存在,因此M3中型坦克在北非贏得了英軍的聲譽。

    但是M3中型坦克終究是個應急的作品,美國人也很清楚這一點,因此在研發M3的時候,M4謝爾曼的研發也同步開始了。

    1942年的謝爾曼算是當時最好的坦克之一,但是後續的改進卻因為北非的成功和對黑豹列裝速度的錯判被推遲。(美軍一度以為黑豹就是跟老虎一樣少量生產的重坦,甚至還有報告說黑豹正麵不難打,美軍登上法國以後隻想罵人)諾曼底之後的裝甲戰鬥成了饅頭戰場聲譽的轉折點,尤其在阿登戰役中75炮謝爾曼零距離沒擊穿虎王側後的報告讓艾森豪威爾勃然大怒,下令今後不準一輛75饅頭送往歐洲。但是這個老兵在換裝76炮後在朝鮮戰爭時候麵對T-34/85還是占據上風,還有以色列的超級饅頭在中東戰爭發揮餘熱,算是光榮的晚年了。

    “也許我們需要一些重型坦克,能輕鬆摧毀德軍坦克的大家夥!”

    “我們不是有重型坦克計劃嗎?而且已經有樣車了吧?”

    馬歇爾很是無奈道。“是有個編號為T1的重型坦克項目,不過這個項目並不是很成熟。”

    編號T1重型坦克項目,也就是未來的的M6/M6A1,搞笑的是最開始是這款坦克是采用的多炮塔坦克方案,有4個炮塔,2個主炮塔中各裝一門75毫米T6型坦克炮。

    直到前不久T1坦克試驗車的實用性實驗表明多炮塔坦克並不實用,才又重新返回單炮塔的設計方案。主炮采用M7式76.2毫米坦克炮,與M7炮同軸搭載的是M6式37毫米炮,37毫米炮下有一挺同軸機槍。車長指揮塔上裝一挺7.62毫米機槍;在車體正麵,活動支架上,裝有雙聯裝12.7毫米機槍和由駕駛員控製的7.62毫米固定機槍。

    “不過即將服役的M4中型坦克將安裝M7型76毫米火炮(實際口徑是76.2毫米),發射的穿甲彈的可以在500米的距離上擊穿116毫米的裝甲,在1000米上擊穿106毫米的裝甲。足以和德軍的豺狼坦克一較高下的。”

    “那我們應該全力生產這種中型坦克,那些輕型坦克在德軍麵前隻是炮灰而已,這種炮灰還是讓蘇聯人去當好了。”

    說到M4,還有件趣事,二戰美國有個很奇葩的坦克殲擊車理論。

    美軍信奉的理想型坦克殲擊車就是進攻時期隨同部隊作反坦克支援火力,防禦時期充當快速消防隊。在這一點上,美軍無疑就會犧牲坦克殲擊車裝甲防護甚至火力來追求另外一個甚至大於這兩項指標的東西——速度。在美軍看來,坦克殲擊車歸根到底是用來防禦敵人的坦克而穩定已方的戰線,用一個非常通俗的詞來解釋坦克殲擊部隊的作用就是消防隊,在已方陣線被敵人突破之前,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熱點,同時起到消防隊的關鍵作用。這就是美軍坦克殲擊車運用理論的原點,也正因為如此美軍認為,坦克殲擊車最重要的是速度,敵人在進攻的時候總是選擇已方防禦薄弱的地方來實行突擊計劃,而能機動防禦並且阻止敵軍坦克集群的就是速度較快的坦克殲擊車。其次,坦克殲擊車在火炮口徑和威力上也要超過同級別坦克,要有良好的戰術進攻能力,能夠隨同部隊進攻,提供火力支援,對付戰場上出現的敵方重裝甲目標。總之,擁有不遜於坦克的火力,比坦克更快的速度,充分發揮戰場機動消防隊的特點,來完成防禦作戰的任務,這些就是美國軍方對坦克殲擊車的要求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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