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斯福趕忙表態說“我憎恨戰爭,現在比過去更恨”,“我們決不參加國外的戰爭,我們決不把我們的陸海空軍派到美洲以外的外國去打仗,除非我們遭到攻擊”。

    他還解釋說那些飛行員是自願前往英國的,可惜他沒注意到那些飛行員的“口供”中所提到的,隨他們一起前往的還有美國最新式的P-38戰鬥機。這樣蹩腳的謊言更讓民眾憤怒不已,飛行員是自願的,難道那些戰鬥機也是“自願”的?

    自己投選票選出來的總統竟然要糊弄自己?大批群眾圍在白宮周圍,大喊著羅斯福滾下去的口號。

    而國會也沒閑著,上一次“新澤西號”被襲後國會的孤立派就提議要改回中立法案,不再給英國出售哪怕是一顆子彈一桶石油。當時這項提案的同意人數並沒有達到參眾兩院的1/2。(每個議案的同意人數超過參眾兩院議員人數1/2,這項草案將送交給總統,請總統簽署,成為法律。總統如果批準這項兩院都通過的法律,便須簽署,如不批準,即應連同他的異議把它退還給原來提出該案的議院,該議院應將異議詳細記入議事記錄,然後進行複議。如果在複議之後,該議院議員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過該法案,該院即應將該法案連同異議書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樣予以複議,若此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該法案即成為法律。)

    而這次議員們對於總統繞過國會行事的舉動相當憤怒,改回中立法案的提案同意人數超過了1/2,正式提交給羅斯福總統。

    國會的孤立派們叫囂如果羅斯福總統不同意這份提案,那他們將啟動彈劾總統程序。要知道彈劾美國總統說容易也容易,說難也挺難。說容易是因為程序不算複雜,隻要眾議院有人覺得總統不是東西,要發起對總統的彈劾,大夥兒討論後投票。隻要超過一半的人也認為總統不是東西,就可以通過彈劾條款,開啟對總統的正式彈劾程序。

    接著程序的接力棒交給參議院,由參議院來審判總統。怎麽審判?還是投票。但是這回要求嚴格一些,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參議員投票認為總統有罪,這個總統就甭想再幹了,下台吧。

    至於為什麽說難,因為美國曆史上走到了彈劾邊緣的總統隻有區區三位,其中沒有一個是因為彈劾成功而下台的。

    第一個人是安德魯.約翰遜(Andrew  Johnson)第17任總統;美國南北戰爭時期因罷免陸軍部長愛德溫.斯坦頓被彈劾,其中牽涉複雜南北利益衝突,於1868年被彈劾,後因差一票彈劾未通過。

    第二位比爾.克林頓;與1999年的審判中因票數不足而免於彈劾。

    第三位是著名的“水門事件”主人公尼克鬆;不過這位總統非常識相地選擇了辭職下台,因此逃脫了被彈劾的命運,也避免成為第一位被彈劾有罪而下台的美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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