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千六百二十二章

    聽到林啟晟他對作者大人的支持和鼓勵,我點了點頭,我說會好的,會很好很好的。

    我說再提之前說到的一些事情,補充一點細節,又要贅述,就是這樣緩慢講述的風格,有的事情還一再的提起。說的那幾對新人的父母確實是離婚的,老家胖阿姨早年離異,兒子跟著父親和繼母生活,繼母也是離婚的,帶著孩子,與胖阿姨的前夫成立了新的家庭。孩子雖然常回來與親媽相見,感情不錯,但阿姨沒有得到孩子的撫養權,這對阿姨打擊挺大的,沒有那麽多錢,也沒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沒有爭取到親生骨肉的撫養權,這是一種遺憾,沒有在孩子的成長期,經常陪伴在孩子身邊。男女離婚後,一些母親把兒女的撫養權看的很重要,也有的父親想爭取到撫養權,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應該根據自身所能,給予適當的撫養費,直至孩子成年,在孩子念大學的時候,父母還是可以給予一些零花錢的。像作者大人此生,當媽的雖然脾氣很差,總想吵架,但離婚後還是要孩子的撫養權的,當爹的沒想過要撫養權,但能給兩三年的撫養費,到孩子成年為止,孩子上學也有花大錢,算是合格,正因為有功勞,品行再不好,還是能活的,隻是中後期做了很多惡事,惡有惡報也是自己造成的,該有的不會少,作孽總得承擔。有過功勞,不代表往後可以作惡,誰也不能隻吃老本。善惡有報,得懂得適可而止,有的事情不能做的沒有餘地。胖阿姨她一個月的工資才兩三千塊錢,給兒子結婚的三萬塊錢得攢多久,她的兒子知道的。阿姨還自己花錢整的答謝宴,場地和餐飲不遜於普通家庭的婚宴,連新人和父母向親朋好友的招待也是有的,就是按照大眾家庭的結婚的婚禮宴席款待親戚朋友,大家慶祝慶賀。阿姨給了自己體麵,也給了寶貝兒子體麵,之後的婚禮也會辦的挺像樣的,阿姨兒子的前夫雖然再婚,但沒有再要孩子,當然舍得花錢給獨子好好的辦個婚禮,要不是不做生意,錢沒有以前多,可能辦婚禮會花很多錢的,別人能花個幾十萬上百萬,富裕的家庭照樣可以。我媽的侄女,她的父母也是婚姻失敗的,離婚的也很早,小學的時候就父母離異,男女總是因為各種事情打仗,有的時候,大打出手,女的脾氣火爆,還往男人身上潑過水,造成傷疤。離婚後的男人女人都有了搭夥的對象,後來就分開了,沒有再婚成立家庭。她的媽媽對她管的非常嚴,但挺愛自己的孩子,當爹的不怎麽給撫養費,在當年調節的時候,男人承諾每月能給錢,卻不負責任,得讓妹妹承擔責任。男人認為妹妹的孩子是外人,卻得到了孩子姥爺姥姥的真心喜愛,這是不應該的,妹妹有錢為什麽不給同母的哥哥?怎麽出錢出力都是不夠的,男人的老娘總說讓女兒多幫幫,再幫幫,誰有能力就幫幫,沒想著讓當兄長的幫助妹妹,反而認為女兒能賺錢,家裏有個哥哥,怎麽能不幫?仿佛不給個幾分之一的財產是不夠的,當兄長為什麽會變成這樣的無賴?因為心性不善,自私自利,又有當媽的常年的溺愛和縱容,覺得幾十年的專業坑親人就可以了,專門欺負親人,因為別人惹不起。男人整個服裝廠倒閉,男人沒能耐當老板,就埋怨妹妹不幫著,後來幹脆常年不上班,讓妹妹出錢養那一家子,覺得有錢給錢是應該的,沒錢去借錢也得給。男人的妻子因為別人家的孩子更得祖輩寵愛,不怎麽管女人的女兒,惱恨成怒,與嶽父嶽母打仗,連家裏的玻璃窗都砸了,鬧的不可開交,後來才離的婚。女人和女兒需要錢,當爹的不上班,就管做生意的男人的妹妹要錢,要的無可厚非,覺得婚姻失敗,得給補償,好像男人女人生的女兒,竟然是給妹妹家族生的,是可以傳宗接代的正統的存在,連妹妹的孩子都比不了的。正因為這些複雜糾葛的事情,男人妹妹的丈夫很不滿,總與妻子吵架,賺錢不容易,卻得常年給妻子家族錢,長此以往,誰也不願意的,又因為其他多個事情,也就離婚了。小姑娘的媽,一個女人把孩子辛苦養大,很不容易,經曆了挺多艱難,前夫的妹妹過去有錢能給一些,後來破產,還拿什麽錢給呢?女人管自己親戚也要遍了錢,能給的財物也有限,指不上沒有良心的前夫,總得自己做些什麽,整過小賣店,起碼維持住母女的生計,很多時候過得雖不寬裕,但起碼過去了,想來為這次婚禮,女人出錢出力,當做這些年家裏最大的事情看待。女人的女兒結婚,男人卻隻給五千塊錢,這顯然無法令挺有心思的女兒滿意,既然不滿意,以後小棉襖可就不保暖了,有的事情,咎由自取,別賴別人。在孩子成長的那些年,男人沒有盡到撫養女兒的義務,不給應該給的撫養費,導致多災多難,女兒多次生病,都沒多少錢治病,得親戚湊錢,男人後來賺錢補償女兒,有的感情卻不是那麽容易補回來的。女人雖然暴力易怒,但女兒還是挺依賴媽媽的,對於爸爸,拿錢才會笑,不拿錢,有時都不理的。有些人經曆相似的處境和體驗,可能也會如此,不見得能做的多好。小姑娘外在有的柔弱,或許隻是裝的,總愛幻想,喜歡看偶像劇,後來還真幻想成真了,找到理想的有愛的伴侶,經常的頻繁的夢想幻想,真有可能會實現的,當然也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應該抓住難得的機會。小姑娘她的新婚丈夫的父母也是離婚的,父親還再娶,要了小孩,但還是給前妻生的大兒子幾十萬,做到當父親的責任,這挺好的,家庭條件可以的。女方說要比普通家庭翻倍的彩禮才能結婚,男方給了,可見感情是真的。世間有多少情侶就因為彩禮多少的問題,沒有談妥,已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卻分手了,不是哪個男人都能答應女方多要彩禮的,若是真愛,就算湊錢,也得盡量滿足要求,能給那麽多的遷就,是因為有感情作為基礎的,所以很多事情好商量。我媽老鄰居的那個阿姨,因為中年犯錯,入獄服刑,父母為此難過心痛,相繼去世,家境落難的時候,丈夫離婚,可真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類似的事情還不少呢!有的一方受難,另一方可能不去守望相助,還一走了之,棄之不理。患難之時,很見真情的。不過,女人的兒子很闖蕩,有了事業,那個阿姨後來還又結婚了,據說過得還不錯,兒子婚禮辦的可以。我媽的跋扈朋友,那個女人給了女兒二百萬現金,光是婚禮的一方就擺四十桌宴席,另一方又擺幾十桌,還是在當地最好的酒店辦的婚禮,宴席有高檔海鮮,遠比普通檔次的婚姻餐飲要貴,那個婚禮的一份伴手禮的物品原價都得二百塊錢,可見辦那場婚禮花了多少錢,當爹的和年輕的女人再婚,有了小兒子,可能就不拿那麽多錢給女兒,但能看出來,對女兒也是愛護的,當媽的多拿錢,女兒可高興了,誰對之更在乎,自然清楚,在婚禮現場,女兒當著司儀的麵,說三生有幸,感謝母女的緣分。女人花了那麽多錢,無論前夫後娶的女人在不在現場,都不感到怯場,特意請了很多的親朋好友到場慶祝,足有數百人之多。這幾個家庭的原配夫妻都是離婚的,各有各的愛恨情仇,無一不是體會到了悲歡離合,繁雜的恩恩怨怨,錯綜的是是非非,有的家庭有著很難念的經,但該麵對的還是得麵對的。那些父母是離婚的,可都希望自己的兒女的婚姻幸福美滿,長長久久。父母的婚姻不幸,兒女很可能會受到影響,有的人會變得更想有依靠,有的人會畏懼婚姻,不想重蹈覆轍,也像父母總打仗,有的會在婚後,盡量維持婚姻關係,不希望自己的兒女同樣生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