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女人曾經因為販賣某些物品,被判刑很多年,後來陸續減刑,原來的丈夫和她離婚了,女人的父母也去世了,出獄後,女人二婚,找的男人給她買了房子。由於那個女人犯法被判刑,導致兒子十五歲就得闖蕩社會,女人挺對不起孩子的,還好,孩子闖蕩,有了事業,還能給媽一些錢。那個男人與作者大人在凡塵世界的年齡差不多大,在結婚的時候體型變得富態,比同齡人的年齡顯得大一些,但找的媳婦打扮起來挺漂亮的,看來花錢辦彩禮,顯然不會少,有錢就能找到外在條件不錯的伴侶。看著幾個認識人的子女結婚,前段時間也有相識的人的子女結婚,我媽對此非常苦惱,她的兒子至今連個對象都沒有,時常會神神叨叨的說些莫名其妙的話,根本不想著男子漢得賺錢改善生活,給父母錢花,整天不知道在做些什麽,才三十來歲的人,就已經過上清心寡欲的平淡生活,對家人親人不好,挨了一些家人親人很多的唾罵和鄙視,那些人認為沒錢就討厭!還能有什麽好?作者大人沒有拖累和影響到那些親人什麽,卻得經常被嘲諷和敵視,有錯沒錯都得批評!不知怎麽結下了那麽多的仇恨仇怨。有的人知道長期羞辱的人與它們已經仇深似海,不希望有人能翻身,還得抓緊時間的再欺淩和踐踏對方,長此以往,變成什麽下場,都是罪有應得的。常年造孽,罪有應得,善惡自有報,沒有可能少得報應的。那些對我隻有惡的,我怎麽可能會給對方絲毫的好?該怎麽樣就怎麽樣,理應如此,也必須如此。”www.ggdown8.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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