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千三百二十章

    林啟晟說他覺得挺無奈的,無法為在凡塵世界的作者大人做些什麽,分擔一些事情。用很小的錢,就能打發走一些冤孽,卻無法解決,承擔了這麽多,真是可憐可憾。

    我說沒關係,他能用心的聽我講一些在凡塵世界的事情,讓我心境也能敞亮些,這挺好的。是我此生無能,就得承擔無能的代價。

    “有次,有個管事的人,說已經知道這件事,會給騙子施壓,看看能不能拿出錢。看有了眉目,我說我爸如果要回三萬多塊錢,能不能給我媽幾千塊錢?我媽這麽幫忙,跑前跑後,打上百次電話,我覺得理應得一些好處,可以不多,但不應該沒有。去年我媽幫我舅要錢,最終要了四萬左右,我舅再小氣,也給了一萬多,當做回報我媽連續兩三個月的付出與吃喝用度,這是人之常情。聽到我的話,我爸直接搖手,我說拿個一兩千就行,讓人覺得有一點點的優待,幫忙也不能白幫,我爸不高興的說不行。我繼續說話,我說我媽打了這麽多次電話,我讓我爸給她報電話費,幾百塊錢,這總可以吧?我爸瞪著我,他狠惡的說沒有!讓我別跟他說話,他那些天每天喝著白酒,在家裏離啦歪斜的走路,這讓我感到非常失望,沒有任何人情味,我相信凡塵世界的上天看的清清楚楚,自有公正判斷,也不怪這些錢,到現在都要不回來。有次晚飯,我讓我爸以後在老家請我媽吃飯,我媽因為我爸投資被騙的事情,得牙病了,這些錢和我媽沒關係,她還全力幫忙,可我爸笑著說他前妻多花了幾百萬,這種說辭,令我徹底無語,非常的惱怒記恨,我覺得人不能這麽做,夫妻一場,什麽多花少花的?但凡有半分感情,也不會說這樣傷人心的話。試問,離婚幾十年的夫妻,有一天,被離婚的人說當年多花了很多錢,在夫妻的時候,沒資格花那些錢,夫妻共同財產,卻沒資格花?法律和事理會認可?這樣的想法,還有夫妻情意?聽到這樣的評價,那是什麽樣的感覺?我媽她倒是無動於衷,還認為前夫過得不好,這是她的罪,當年我媽賠股票賠的是自己的錢,答應給前夫的一百多萬已經給了,當年做服裝生意,也是我媽闖蕩做成的,我爸做生意有功勞,該給的錢也給了。而我爸如今敗壞的,也就剩十萬八萬,都這樣了,還幻想著有女人不要錢的伺候,找幾十個不行,再繼續找,碰到糾紛就找民警幫忙,早就不怕出醜,那些女人也覺得這樣的男人少見,不想花錢,隻想白得,需要免費的保姆。而我爸一直不想讓我媽再管我,可我媽至今仍然把我當做家人,好人有好報,如今我媽在國內的幾個地方有四套房產,足夠她養老,當年她淨身出戶,卻能通過努力擁有這些財富,而我爸怎樣,他人都看在眼裏。我是不好,但不是所有的不好都是我造成的,善惡自有報,我隻能希望善人有善報福德,無法認同惡人會有善報好報。在我爸回老家的前一天晚上,他花錢買的鹵肥腸,而我做的尖椒肥腸,澱粉勾芡,做的一般,但做的也還行,做的有些滋味。我問我爸滿不滿意這半個月?他說滿意,這還算行,起碼還能有句好話。我讓他把家裏的巧克力拿著,我花了一百塊錢,讓我媽給他買的市場店鋪做的比較爛糊的豬頭肉。第二天,送到地鐵站,我媽我爸要去城裏轉轉,再去火車站,我讓他保重身體,而我爸在上火車前,還催著我媽別忘了給他要錢,滿腦子就是自己的錢,忽視了他的前妻已是五十六周歲的退休的中年婦女,需要尊重和關愛,卻把她當做要錢的工具一樣,以前也不過是搖錢樹,能賺錢,當然好,不能賺大錢,婚期關係也就破裂了。我媽至今還認為前夫很愛她,太愛太愛了,打是親,罵是愛。我隻能說或許吧,自己喜歡就這樣了。我媽身邊的人因此不好過,我也就算了,但我媽的爹媽,也就是我的姥爺姥姥,因女婿不敬,而承受的委屈,我想我媽未來可能也會有等同的劫難體驗,我再怎麽勸告,也沒什麽作用,她還是認為她前夫好,她覺得她前夫不容易。那我隻能放棄了,隻能希望她過的好,她能不能過得好,得看凡塵世界的天意。我此生無能改變因果宿命,就像我自己此生都過得如此不幸,卻無法改寫,活著就得付出相應的代價,希望多結善緣,過更好的生活。”.伍2⓪.С○м҈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