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到了一個叫嘉善的地方,棲身在摘月樓裏。靈腰搞了一場盛大的花魁選秀,並毫無意外地當選了花魁。她總是這樣,喜歡搞一些毫無必要的排場,借此成為別人關注的焦點。

    她的豔名,很快就吸引來不少當地的有錢士紳。其中有一個人,姓鄭,是一個年輕的公子哥兒。大概是從家境優渥的緣故,他顯得比別人更真一些。

    他對靈腰不感興趣,卻一直纏著我彈琵琶給他聽。他有點孩子氣,每逢有別的客人來找我,他看到了,總會有些不大高興,不高心時候,就把情緒都寫在臉上。每次他來,都會給很多錢,可卻一直坐得很遠,連我的手都不曾碰過一下。有一次,他竟然還很認真地跟我解釋,那樣對我不夠尊重。我心裏覺得可笑極了,你都來青樓買笑了,還提什麽尊不尊重呢?像我們這樣的人,配提尊重嗎?

    不過我什麽都沒有。大多數男人就是這樣,喜歡看起來清純簡單的女孩子,如果他知道我心裏是怎麽想的,就不會再迷戀我了。

    “那子看來被你迷住了,”靈腰私下裏找我,笑著跟我,“你應該抓點緊,把他的心吃了。這是一顆真心,可比普通的心珍貴多了。”

    我有點煩躁,“不知道怎麽,最近我的心痛病發作得越來越頻繁,吃心止痛的時間,也越來越短了。”

    靈腰道:“那是因為你吃的心還不夠多。我早就告訴過你,你應該更果斷一些,你不聽,又能怪得了誰。”

    我突然問了她一個問題:“你從來沒有,對誰心軟過嗎?”

    靈腰笑了起來,笑得花枝亂顫:“我有兩個身體,一個是雄的,一個是雌的,他們互相愛戀,所以我從來沒有愛上過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沒有愛,就沒有軟肋。”

    我看著她,由衷地羨慕。“那麽,你真的很幸運。”

    那晚上,我的心痛病又發作了,我決定不再猶豫,約了姓鄭的在皓首山頂相見。他果然來了,一點也沒有懷疑。

    他,他正在想辦法籌錢贖我出去,不過他還不敢太早稟明父母,他父母都是守舊的人,一時間恐怕接受不了我的身份。

    我看著他話的樣子,心裏的恨,比以往更濃了十倍。都是一樣的辭,永遠都不會變,那神情,那語氣,都令我作嘔。

    謊言,騙子,他應該死!我當時就想用手指穿透他的胸膛,把他的心挖出來一口吞下。不過我忍住了。他實在太像當初騙我的那個男人了,我應該讓他死得比別人更痛苦一些,作為對他深情的“報答”。

    “你是真心愛我嗎?”

    他笑了,“你們女孩子,總喜歡問這樣的問題。”

    我又追問了一遍,他點零頭。

    我又問他,“那你願意把你的心交給我嗎?”

    “當然。”

    我吻了他,他有些拘謹,但看得出來很開心。這個白癡,他怎麽會知道,當我吻他的時候,我已經吃掉了他的心,留在他胸腔裏的,隻有我身上的戾氣而已。

    我讓他走了,他會疼上一夜,然後再死。不過這和我所承受的痛苦相比,簡直微不足道。

    他是咎由自取,他的死,與我無關。

    又來了一個書生,姓方,自詡對樂器很有研究,拉著我喋喋不休地贅述琵琶的形製和彈奏的技巧。他的舉止有些輕浮,而且話出奇的多,我很煩他。不過為撩到他的心,我忍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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