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飛沒怎麽得分,可防守端展現了無比的壓迫力。

    協防內線球員,封鎖外線球員,滿場飛奔的少年,無處不在的身影。

    如果算一下場上跑動,就會發現秦飛在防守端的跑動非常多,顯現出格外積極的態度。

    這件事,巴克利最有發言權。

    秦飛不光是在他頭上搶下籃板,還屢屢破壞和切斷他的傳球。

    打完這場比賽的他隻想給出四個字的評價。

    “此人忒煩!”

    還沒看過水滸傳!

    ........

    秦飛下場後,充足休息的施拉姆夫登場。

    喬治卡爾嘴唇動了動,略有些激動。

    他感覺找到了秦飛正確的使用方法,這家夥很全能,在火箭隊這樣的比賽裏,完全可以作為鋒衛搖擺人使用,而不僅僅是後場球員。

    如果是前鋒,那用出色的橫向移動和搶斷能力,完全可以更好地完成超音速的協防任務。

    他並不知道秦飛能夠完美契合前鋒位置的更重要原因是因為秦飛還有一個“迅捷反應”的賦,當對方分球時,秦飛可以迅速做出反應去回防,球在空中飛,他在後麵追。

    外線球員剛拿到球,秦飛就邁動著碎步貼了上來。

    如果有爆發力強的一步過球員,這個時候順步突破是最好的。

    但德雷克斯勒到底還是退化了,幾次順步突破都沒有多大的效果,反而自己陷入困境,還不如直接幹拔跳投了,不定還能拽中一個。

    休息充足的施拉姆夫,繼續扮演秦飛的角色。

    對於球隊來講,此時防守稍微削弱,但進攻大幅度增強。

    這是一個很意外的結論。

    一年級的秦飛,在防守端,已經超過了太多老球員,連前幾年球隊仰仗的鋒線怪獸之一的施拉姆夫,也略有不如。

    火箭隊的三分,直到這個時候,才稍稍又找回開場的感覺。

    但有點晚了,而且沒有連續性,中一個就後麵又不中了。

    最終超音速88比8戰勝了火箭。

    兩隊的比分比第一場比賽還低,而火箭隊屬於開場三分準,後麵三分不準,全場比賽下來,全隊命中率不到四成。

    超音速的命中率也不高,但勝在籃板優勢,而且失誤比火箭也少,一場比賽下來,比火箭多出手了七次。

    很多人認為,籃球比賽簡單來看就是一個算數據的過程。

    比如秦飛前世,後來誕生了魔球理論。

    因為某些專家一算成本,三分加上籃在球時代的收益太高了,高到哪怕整體命中率不如對方,也能大比分贏得比賽。

    比如你百分之三十命中率投十個三分球,進三個三分那就是9分,而你百分之四十命中率投十個中投,進四個中投才8分,還差了1分。

    三分投的越多,對比就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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