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已經是深夜十二點,酒吧門口站著數十個人,基本上都是酒吧的營銷。

    董建將車停好後道,“少爺,這麽簡單的事情,就交給貪狼去做吧。”

    “一起去吧。”林知命推開車門走下車,道,“楊三刀給我送了兩份禮物,怎麽的…我也得給他回禮吧。”

    貪狼跟在林知命的身後,一雙眼睛裏滿帶殺意。

    如果沒有被人攔住的話,貪狼是不會跟丟人的,這事兒按著林知命的,跟楊三刀沒關係,但是貪狼不是那種會分的很清楚的人,所以,在貪狼眼裏,楊三刀就是害他把任務搞砸的人。

    董建沒有下車,他是個謀臣,做的都是一些幕後的事情,打打殺殺的,他從不參與。

    林知命跟貪狼一同走到酒吧門口,立馬有營銷走了過來。

    “兩位帥哥請問有預定麽?”營銷笑著問道。

    “我來找勇哥。”林知命笑著道。

    “原來是勇哥的朋友,請跟我來!”營銷著,帶著林知命往酒吧內走。

    穿過一條長長的,布滿各色燈管的走道之後,林知命跟貪狼進入到了酒吧內。

    勁爆的音樂聲震耳欲聾。

    酒吧內,DJ台上,一個隻穿著內衣的DJ正在不斷的跳動著,豐滿的身材根本不是那一點點內衣可以擋得住的。

    舞池裏,許多男男女女在晃動著身體。

    散台區,許多人觥籌交錯。

    音樂,肉體,酒精。

    三重刺激之下,很容易讓人變得亢奮。

    林知命二十八歲,倒是還沒過泡吧的年紀,但是林知命不喜歡這種地方,在他看來,這種地方烏煙瘴氣,而且充斥著各種各樣廉價的東西,比如酒,比如愛情。

    酒吧裏的愛情是最廉價的,往往隻需要一點點酒,外加一張不難看的臉,就足以讓你在酒吧裏迅速的獲得亮就分手的愛情。

    林知命在人生的前二十八年時間裏,一邊做著懦夫,一邊拚命的奮鬥,酒吧,是遠離他人生的東西。

    不過這不代表林知命對酒吧就一點不懂,因為在他的身邊,有一個把酒吧當成了家的死黨,那個死黨告訴了他很多酒吧的事情,以及酒吧的一些潛規則啥的,林知命沒有見過豬跑,豬肉確實是見得很多,所以一進來他表現的很熟門熟路的感覺。

    營銷帶著林知命穿過了大半個散台區。

    不時有打扮的十分妖豔的女生靠近林知命,或者幹脆在林知命身上揩油。

    畢竟,林知命長得太好看了,他是那種穿上女裝就足以改變許多男人性取向的人。

    貪狼充當起了林知命的保鏢,他冷著臉,將那些湊上來的女人一個個推開,惹得那些女人大罵不以。

    營銷將林知命帶到了靠近DJ台邊上的卡座。

    阿勇正跟幾個人在卡座內喝酒。

    “勇哥,您朋友來了!”營銷對阿勇道。

    阿勇有些疑惑,看向林知命。

    閃爍的燈光打在林知命的臉上,讓林知命的臉變幻不定。

    “你誰?”阿勇問道,他才到酒吧,剛開始喝酒,還沒醉,所以他很清楚自己不認識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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