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年,雨果和母親及二哥返回巴黎,

    1817年,雨果開始文學創作生涯,在“百花詩社”征文比賽中,獲“法蘭西學院大獎”。

    1818年,雨果中學畢業。

    1819年,雨果在圖盧茲百花詩賽中,以詩歌《重建亨利四世的塑像》參賽,獲法蘭西學院獎。

    1820年,雨果再次獲“百花詩賽獎”。

    1821年,雨果的母親去世。

    1822年,雨果出版了《頌歌集》,得到國王每年1000法郎的賞金,他與阿黛爾結婚。

    1823年,雨果第一個孩子出生,並於3個月後夭亡。雨果發表小說《冰島漢》。雨果積極參與《法蘭西詩神》詩社的創辦活動。

    1824年,發表《新頌歌集》。

    1826年,發表《頌歌集》。

    1827年,發表詩歌《旺多姆廣場的圓柱》和該詩的序言。

    1828年,父親去世。雨果的第二個兒子出世。出版定稿本《頌歌集》。

    1829年,發表《東方集》和《囚犯的末日》。劇本《瑪裏奧·德洛姆》被禁。

    1831年,發表《巴黎聖母院》和《秋葉集》。首演《瑪裏奧·德洛姆》。

    1832年,首演劇本《國王取樂》,並被禁演。

    1833年,首演《呂克萊斯·波爾吉亞》和《瑪麗·杜道爾》。

    1835年,發表劇本《安琪洛》和詩集《暮歌集》。

    1837年,發表《心聲集》。

    1840年,出版《光影集》。

    1845年,開始創作《悲慘世界》;被任命為貴族院議員。

    1847年,雨果多次發表一些自由主義者和改革派主張的政治講話,又經常同國王會談。

    1848年2月,雨果在巴士底廣場試圖宣告成立攝政權,遭到冷嘲熱諷。拉馬爾汀把自己的區長和公共教育部長的職務讓給雨果,雨果拒絕了。6月,雨果當選為製憲會議議員。

    1849年,當選為立法議會議員。雨果漸漸地斷絕了同資產階級右派的聯係。

    1850年,在巴爾紮克墓前致悼詞。發表了反對法規、反對放逐刑法、反對限製普選和讚成新聞自由等一係列講話。

    1851年6月,雨果發表長篇講話,反對根據路易·拿破侖的要求修改憲法。政變失敗後,雨果化名離開巴黎。

    1852年,被正式流放至比利時。

    1853年,在比利時出版《演說集》和詩集《懲罰集》。

    1854年,草擬《潮濕的森林》和《魔鬼的末日》的核心部分,準備《沉思集》的出版工作。

    1856年,出版《沉思集》,用稿費買下一幢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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