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老板花了三天的時間,總算是把自己的情緒給收拾好了。

    賈老板雖然人美心善,但終究還是個梟雄,他雖然心中愧疚,但卻不會搞什麽聖母情節,他心中發誓將人家的妻兒照顧好,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就行了。

    再說了,為了天下霸業,死幾個人又算什麽,一將功成萬骨枯,自古以來都是如此,如果自己反而糾結於此,那才反而完蛋,畢竟現在大千幾萬人都指望著賈老板吃飯呢,賈老板絕對不能倒下。

    而且有了這一次的事件,相信所有人都會把大千在全世界各地的版權機構立案的版權信息和籌備中的遊戲給查一遍。

    這樣就不會再有遊戲公司和大千未來的這些遊戲撞車了,哪怕這些公司才是這些遊戲本來的創造者。

    在經曆過了這一次的事件之後,扶桑大千也算是安靜了下來,一時半會,大家也沒有什麽心情搞事情了,一切開始照常發展。

    不過賈老板也不能閑著,因為再有一個多月就過年了,賈老板還要趕回國去開年會呢!

    12月31號,扶桑服法務局照常上班,然後一男一女兩人進入法務局,向法務局提出了注冊一家株式會社的申請。

    這是一件非常日常的事情,扶桑法務局每天都會有接到上千個公司注冊的申請,所以工作人員相當熟練的開始進行著各種工作流程。

    而另一邊的注冊方,本人對流程也非常的熟悉,他們所有的手續和文件帶的都非常齊全,一看就是專業人士所為。

    所以很快,一些前期手續基本上就完成了,到了最後要確定公司的基本信息的時候。

    “公司的名稱叫做夏目移動通訊網絡服務株式會社,這個名字沒有錯吧!”工作人員好奇的問道。

    “是的!”登記成為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夏目晴子點點頭道。

    “真是一個有趣的名字,什麽叫做移動通訊網絡服務呀?”這個工作人員有些好奇,也有些茫然的看著這個名字。

    因為他從來沒有見過有一個公司會叫這樣的名字,他也弄不清楚,一個叫這樣的公司名字的公司,究竟經營的是什麽業務,這個公司的名字聽上去實在是古怪了。

    “就是移動通訊,比如這個!”夏目晴子拿出了自己的大哥大,放在桌麵上道。

    “哦,是移動電話呀,那你們應該取名叫電話公司呀!”工作人員恍然大悟道。

    “稍微比移動電話要複雜一點!”一旁的一個男人笑道。

    “好吧!”工作人員慫了慫肩膀,然後繼續說道“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夏目晴子,公司的董事會總共有兩位董事,分別是來自華夏的賈亞鵬先生,占有80%的股份。其次是董事長夏目晴子小姐,擁有20%的股份!”

    “公司的注冊資金為20億日元,主營業務為電話,已經電子計算機,電子行業等業務,這些基本信息都沒有錯吧!”工作人員最後和夏目晴子確認了一遍,這家夏目移動通訊網絡服務株式會社,就算正式完成了注冊登記。

    隻要沒有其他的問題,在12個工作日之後,這家公司就會正式成立了,成為一家合法注冊的公司了。

    “20億日元,真是有錢呀,什麽時候華夏人也這麽有錢了!”看著賈亞鵬和夏目晴子離開的身影,工作人員不由自主感歎道,然後就把這個公司的事情丟到了一邊。

    雖然20億日元的注冊資金確實挺多的,但200億日元注冊資金的公司,他也不是沒有見過。

    直到若幹年後,這位工作人員購買了夏目移動通訊的合約機之後,才忽然想起今天發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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