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則

    (強製性行業標準GA1131-2014,2014年1月27日公安部發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前言

    本標準的第3章、第5章—第14章(10.10除外)為強製性的,其餘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管理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13/SC 9)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略)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引言

    倉儲場所具有物資集中、火災荷載大的特點,特別是儲存甲、乙類物品的倉儲場所,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大,易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危害公共安全,嚴重影響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有必要對其實施嚴格管理。

    新中國成立後,國家相關部門對倉儲場所消防安全非常重視,作出了許多規定,如《倉庫防火基本措施》《商業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試行條例》《國家物資儲備倉庫消防工作條例》《國家糧油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試行辦法》《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造紙行業原料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內貿係統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一直沒有標準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儲存可燃物資倉庫的管理,必須執行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為填補倉儲場所消防管理的技術標準空白,全麵總結倉儲場所火災預防經驗和吸取火災事故教訓,係統、科學地規範倉儲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倉儲場所火災危害,製定本標準。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倉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檢查、儲存管理、裝卸安全管理、用電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氨製冷儲存場所管理、石油庫管理、棉花儲存場所管理、糧食儲存場所管理等。

    本標準適用於既有倉儲場所,不適用於炸藥倉庫、花炮倉庫。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15603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 15630 消防安全標誌設置要求

    GB/T 21243 煙花爆竹危險等級分類方法

    GB 25201 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39 農村防火規範

    GB 50057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

    CB 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

    GB 50072 冷庫設計規範

    GB 50074 石油庫設計規範

    GB 50140 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

    建標152—2011 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

    JGJ 16 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

    3 一般要求

    3.1 消防安全責任

    3.2 消防組織

    3.3 消防安全培訓

    3.4 消防安全標誌

    3.1 消防安全責任

    倉儲場所應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製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製,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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