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範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範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冷鏈設備維護周期和使用年限參考標準(略)

附件2:冷鏈設備溫度記錄表(略)

附件3:疫苗運輸溫度記錄表(略)

附件4:疫苗儲存和運輸溫度異常情況記錄表(略)